企业商机
防撞系统基本参数
  • 品牌
  • 博崴特
  • 型号
  • 智能防撞预警产品系列
  • 类型
  • 智能防撞预警产品系列
防撞系统企业商机

防闯入主动预警系统由智能预警主机和预警副机组成,主机既可单独的使用,也可与副机配套使用。系统可实时准确检测并跟踪作业现场所在车道上游300m范围的车辆,当有车辆进入作业过渡区所在车道上游200m范围,且速度大于60Km/h或压线、S型行驶等可能威胁作业现场人员人身安全时,主机即实时向上述车辆发出有效定向声波预警,及时提醒上游车辆司机注意安全、变道行驶。当车辆未变道并进入作业过渡区上游50米范围,且速度≧35Km/h时,主机即向上游车辆发出更强定向声波预警,同时向作业现场发出预警信号,启动副机(磁吸式预警副机、手环式预警副机)提醒作业现场人员及时避让。在防撞缓冲车招标文件中,逐渐将“是否安装主动安全预警系统”作为加分项进行招标。舟山装载车防撞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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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养护就是对道路的保养和维护。维护道路及道路上的构筑物和设施,尽可能保持道路使用性能,及时恢复破损部分,保证行车安全、舒适、畅通,节约运输费用和时间;采取正确的技术措施,提高工程质量,延长道路的使用年限,推迟重建时间。道路养护的工作条件非常恶劣,要反复承受荷载,受到严格的气候作用,并且还要面对安全问题。道级智能雷达防闯入防撞击主动安全预警技术,适用于各等级道路养排作业、应急救援、事故处置进撤场安全防护及作业过程等,开创了国内外道路养排作业、事故处置,变“被动防护为主动预警”。该技术产业化后形成的工作系统,由道路交通安全智能预警主机、智能磁吸式预警副机及手环式预警副机组成。齐齐哈尔商用车防撞系统智能防闯入智能主动预警装置放置在施工作业警戒区或过渡区,用于路面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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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道级智能防闯入主动预警跟随车系统开发》是车道级智能防闯入主动预警跟随车系统,开创了国内外道路养排作业、交通事故处置“变被动为主动预警”新时代。该系统集雷达探测、视频车道线检测、超声波防撞检测、LED信息显示、GPS定位、智能跟随等功能与一体。工作时,将智能跟随车主体车置于作业区警戒区中间位置,副机放置在工程车辆内。当工程车辆缓慢移动时,作业区随之前移,跟随车根据GPS定位信息,通过摄像头检测车道线,超声波防撞检测功能,无人驾驶系统控制跟随车主体在安全区域直线运动,实现作业区与警戒区的动态变化。当有危险车辆进入警戒区200米范围内,系统通过雷达探测,向上游车辆发出声音警报。

智能防闯入防撞主动预警系统的重中之重设备是系统主机,主机分为防闯入主动预警装置和智能防撞主动预警装置两种类型。智能防闯入智能主动预警装置放置在施工作业警戒区或过渡区,用于路面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智能防撞主动预警装置主要安装在路政巡查车,养护施工作业的防撞车、清扫车、双排座、皮卡等车辆后部,对尾部有可能撞击的车辆发出两次预警,保护车辆和司乘人员安全。副机分为智能磁吸式智能预警副机和智能手环二种类型。在主机二次预警时主动提前提醒作业人员避让。系统经由国内多条高速公路现场测试,具有提前主动检测、智能有效预警、便于移动、运行稳定等特点,可普遍应用于高速公路工程养护、应急救援、交通事故处置等提前主动智能预警,有效防范作业现场上游车辆闯入作业区或撞击作业车辆,同时为广大作业人员争取和预留宝贵的避让时间,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路宁宝”为道路养护、事故处置、路政巡查和清排障作业增添了一道新型可靠的“安全防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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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宁宝”集雷达监测、计算机算法分析、定向声波预警、物联网等高新技术于一体,具有危险判断、定向声波、智能摇旗、副机警报、手环震动、光电图文、指挥调度、二次预警等多项安全主动预警防护功能。系统由智能预警主机、副机和手环三部分组成。 使用时将主机放置于作业过渡区中间位置,能实时监测作业区上游200米范围的交通状况,自主设定监测范围、判别捕捉危险车辆,准确发出定向声波预警、智能启动摇旗引导警示;当有车辆闯入50米范围时二次增强预警并通知作业人员及时躲避。 “路宁宝”的诞生,开创了国内外道路养排作业、事故处置变“被动防护为主动预警”新时代,现已在全国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公安行业,百余家单位应用逾千台,被众多使用者美誉为“道路交通安全守护神”。福建智能防撞防闯入主动预警系统——江苏博崴特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舟山装载车防撞系统

“路宁宝”创新要点:高功效低功率定向声波扬声器预警。舟山装载车防撞系统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但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只包括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舟山装载车防撞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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