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机
防撞系统基本参数
  • 品牌
  • 博崴特
  • 型号
  • 智能防撞预警产品系列
  • 类型
  • 智能防撞预警产品系列
防撞系统企业商机

车宁宝——作业车辆防撞神器。车宁宝是专门应对解决风险1、2、3、4,这些公路交通运输中的热点、难点和痛点,由相关产学研用单位科技人员联合攻关研发而成。车宁宝与路宁宝工作原理基本一样,它们既有质的联系,又有形的区别。路宁宝放置在路面作业区过渡段,重点解决的是全天候有效防范社会车辆误闯入道路养排、事故处置作业区问题。车宁宝安装在各种车辆上,重点解决的是作业(运输)车辆全天候、各方位安全防护问题:向前(约300米),能根据前方路况提醒驾驶人注意各种阻挡物,防止追尾前方车辆或撞上其它物体,紧急情况下自动刹车;向后(约300米),能有效预警后方车辆与本车保持安全距离和行驶速度,必要时二次增强预警,“迫使”其变道或减速,防止被追尾;两侧,能有效预警周围的人或车与本车保持安全距离,实时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路宁宝”的诞生,开创了国内外道路养排作业、事故处置变“被动防护为主动预警”新时代。吉安道路施工防撞系统

吉安道路施工防撞系统,防撞系统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信号灯、交通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隔离栅、照明设备、视线诱导标、防眩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对于保障行车安全、减轻潜在事故程度,起着重要作用。良好的安全设施系统应具有交通管理、安全防护、交通诱导、隔离封闭、防止眩光等多种功能。道路交通标志有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辅助标志。设置交通标志的目的是给道路通行人员提供确切的信息,保证交通安全畅通。高速公路上车速高,车道数多,标志尺寸比一般道路上的大得多。阳泉智能防撞系统“路宁宝”创新要点:采用智能摇旗实时引导危险车辆减速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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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宁宝由雷达监测和预警终端两部分组成,分为固定式和车载式两种类型,具有实时监测、准确预报、主动预警、引导车辆、防止追尾等五大功能。固定式雾宁宝能通过雷达监测和计算机算法分析,实时监测安装位置八公里围内的团雾,上传团雾信息与渐变云图。布设于团雾多发路段上下游的预警终端,主动预警上游车辆、引导车辆驶离高速,具备有雾、有车时预警,无雾、有车时提醒等交通诱导功能。车载式“雾宁宝”能有效监测车辆前方团雾和前、后向的危险车辆,预防车辆闯入团雾区、防止发生追尾事故,为事故处置、养排作业、安全巡查等作业车辆增添了新型“智能安全防护墙”。

道级智能雷达防闯入防撞击主动安全预警技术,适用于各等级道路养排作业、应急救援、事故处置进撤场安全防护及作业过程等,一经问世便得到全国各等级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门的认可,目前已在全国十余省(自治区、直辖市)得到普遍应用。2020年8月11日,由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2020年高速公路省际联动应急预案演练”,在江苏省新扬高速公路(S49)扬州段开展,车道级智能雷达防闯入防撞击主动安全预警技术得到了与会领导的高度关注。车道级智能雷达防闯入防撞击主动预警技术的研发、孵化与应用,开创了国内外道路养排作业、事故处置,变“被动防护为主动预警”。该技术产业化后形成的工作系统,由道路交通安全智能预警主机、智能磁吸式预警副机及手环式预警副机组成。“路宁宝”为道路养护、事故处置、路政巡查和清排障作业增添了一道新型可靠的“安全防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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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式智能防撞主动预警系统由智能预警主机和预警副机组成,主机既可单独的使用,也可与副机配套使用。系统可实时准确检测并跟踪作业车辆所在车道上游300m范围的车辆,当有车辆进入作业车辆所在车道上游200m范围且速度大于60km/h或压线、S型行驶等可能威胁作业车辆安全时,主机即实时向上述车辆发出有效定向声波预警,及时提醒上游车辆司机注意安全、变道行驶。当车辆未变道并进入作业车辆上游所在车道50米范围且相对速度≧35Km/h时,主机即向上游车辆发出更强定向声波预警,同时向作业现场发出预警信号,启动副机(磁吸式预警副机、手环式预警副机)提醒作业人员及时避让。江苏博崴特企业积极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梅州交通安全防撞系统

江苏智能防撞防闯入主动预警系统——江苏博崴特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吉安道路施工防撞系统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但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只包括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吉安道路施工防撞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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