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胺、叔胺和季胺以及亚硝酸盐也可称为亚硝胺前体。在本指南中,原材料是一个通用术语,用于指用于生产中间体或原料药的起始材料、试剂和溶剂。供应商提供的含亚硝胺杂质的原材料:当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含有亚硝胺或前体时,可能会引入亚硝胺杂质。原子能机构观察到供应商来源材料中亚硝胺杂质的以下根本原因:在运输溶剂的储存容器之间转移杂质时,在新鲜溶剂(邻二甲苯、甲苯和二氯甲烷)中发现了亚硝胺。亚硝酸钠是某些起始材料(如叠氮化钠)中的已知杂质,可能存在并在酸性条件下与胺反应形成亚硝胺。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位于鲁中医药产业密集区的主要城市,山东省制药大市--淄博。湖北药品中NDSRIs杂质研究中心
此类产品可能包含有一种以上API的固定组合药物产品。如前所述,根据ICH M7(R2),每100000人中增加一例ai症风险的近似水平是基于终身(70年)每天暴露于杂质的保守假设。鼓励制造商、申请人和实验室公开验证的测试方法(例如,通过在方法开发人员的网站上发布),以促进其他类似药品的更快检测。根据质量管理原则,制造商和申请人应考虑在产品生命周期内可能影响亚硝胺杂质潜力的制造变更和转变,包括新的原材料或辅料来源,应定期重新评估风险(见ICH Q9(R1))。辽宁NDSRIs杂质研究公司研究院生物技术研发与服务平台可开展生物多糖制备和结构分析、寡糖的合成等研究工作。
此外,当API标准中包含已识别的亚硝胺杂质,且制造商依赖供应商提供的亚硝酰胺测试结果分析证书时,必须定期验证供应商分析的可靠性。其药品制造商和申请人在设计其控制策略时,应评估在使用有风险的原料药的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亚硝酸盐。制造商和申请人还应确定亚硝胺前体是否作为杂质存在于原料药中,因为它们在药品制造过程中可能会形成亚硝胺杂质。制造商和申请人也应评估亚硝胺是否会在成品药品的保质期内形成。如果亚硝胺是通过可以避免的外源性来源引入药品的,制造商和申请人应消除亚硝胺杂质的来源。
随着新信息的出现和FDA对药物中亚硝胺理解的发展,FDA可能会建议某些药品成为风险评估的更高优先级。制造商和申请人应参考ICH Q9(R1)质量风险管理指南,了解危害识别、分析和管理相关的详细信息。原料药和药品的制造商和申请人应采取适当措施,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内防止其产品中亚硝胺杂质达到不可接受的水平。可接受摄入限值(AI值),ICH M7(R2)中定义的AI限值是一个水平,基于终身(70年)每天暴露于原料药和药品中致突变性杂质的保守假设,每100000名受试者中增加一例ai症风险。研究院下属药物质量研究中心:是专业从事原料药、制剂等药物质量研究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
原材料(如溶剂、试剂和催化剂)的回收通常外包给第三方承包商。如果第三方回收机构没有收到有关其正在处理的材料的足够具体信息,并且只依赖常规回收流程,那么流程外包可能会带来风险。如果没有对客户之间或不同材料之间的设备进行充分清洁,或者没有验证能够去除每种相关杂质,则原材料可能含有亚硝胺杂质。据报道,由于不同客户之间共享储存设备的清洁和使用不足,亚硝胺杂质被引入回收的邻二甲苯和甲苯中。如果在将不同客户的材料混合回收之前没有采取避免亚硝胺的预防措施,不充分和未经验证的清洁程序也可能导致交叉污染。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从事核磁研究、包材相容性研究、中医药标准研究等主要业务领域。山西原料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分析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可为医药企业、高校院所和相关健康产业提供从研发到产业化的全系列技术服务。湖北药品中NDSRIs杂质研究中心
在根据《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第704(a)(1)条进行的检查期间,或在食品和药品管理局提前要求或代替《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案”第704(b)(4)条所述的检查时,必须提供证明符合CGMP要求的相关记录和其他信息供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当测试显示药品中的亚硝胺杂质超过FDA推荐的AI限值时。在这种情况下,制造商还应准备向FDA提供测试结果和根本原因分析。此外,如果考虑采用超过FDA建议的AI限时,非批准申请对象的OTC专论药物和其他上市产品的制造商应通过上述邮箱联系FDA。湖北药品中NDSRIs杂质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