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诉讼的难点,是商标侵权认定难。主要体现在(1)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判定,简单说就是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有特定的联系,就属于近似商标侵权。具体来说认定商标相同或近似应遵循的原则要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准,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同时还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 性和有名度。(2)类似商品、服务以及商品与服务类似的认定。第二是取证难。主要体现(1)商标侵权形式隐蔽,比如用自己企业名称字号,傍 、打擦边球等;(2)商标侵权商品的消费群体对准农村市场,消费者贪图便宜,辨别能力差,缺乏商标保护意识,地方行政监管力量弱;(3)销售商标侵权商品以城区批发户为主,通过小的个体批发户大面积快速零散销售。商标诉讼赔偿计算方法,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浙江商标诉讼找哪家
商标诉讼中如何提交权利证据?权利证据是指权利人对商标享有 权或者商标许可使用权。起诉时提交包括商标注册证在内的证明其商标权真实有效的文件;或者是提交使用许可合同,包括在商标局备案的材料或者是其他证明其权利的材料。如果是 商标、有名商标、、有名品牌,也一并提供这些 商标、有名商标、、有名品牌的证明材料。商标诉讼一定是以自己已经使用为前提,所以需要提供权利人商标性使用的证据材料。如果是通过商标许可的方式获得权利的,要提供许可合同。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商标注册人要提供不起诉声明;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长沙民事商标诉讼律师商标诉讼案件如何预测案件结果?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帮你做深度分析!
在商标诉讼案件中,是否属于恶意侵犯商标 权的认定,对于较后的判决金额影响巨大,那么如何认定是否属于恶意侵犯商标 权呢?《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中,第3条第2款规定:“对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初步认定被告具有侵害知识产权的故意”:(1)被告经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通知、警告后,仍继续实施商标侵权行为的;(2)被告或其法定人、管理人是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的法定人、管理人、实际控制人的;(3)被告与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之间存在劳动、劳务、合作、许可、经销、代理、等关系,且接触过被侵害的知识产权的;(4)被告与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之间有业务往来或者为达成合同等进行过磋商,且接触过被侵害的知识产权的;(5)被告实施盗版、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6)其他可以认定为故意的情形。
聚隆知识产权团队可以在法院提起商标诉讼的案件有以下类型:(1)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案件;(2)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有关商标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这(1)、(2)条属于商标行政诉讼案件;(3)商标权权属纠纷案件;(4)侵害商标 权纠纷案件;(5)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6)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案件;(7)确认不侵害商标 权纠纷案件;(8)商标代理合同纠纷案件;(9)申请诉前停止侵害商标 权案件;(10)因申请停止侵害商标 权损害责任案件;(11)因商标纠纷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12)因商标纠纷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案件;(13)其他商标案件;这第(3)-(13)条一般属于民事诉讼案件。至于商标刑事案件,法院不直接受理,由公安机关侦查后移交检察院,再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商标诉讼官司如何找到专业的律师?请具体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
商标诉讼中如何处理商标和企业字号的?商标是区别不同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企业名称是区别不同市场主体的标志,其中企业字号是区别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商标 权和企业名称均是经法定程序确认的权利,分别受商标法律法规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法律法规保护。《商标法》第五十八条明确了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企业字号主要存在两种侵犯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形,一是通过改变企业字号的字体、颜色等方式突出使用字号;二是企业字号与企业名称中的其他文字字体、颜色、书写方式等保持一致,针对种情形,已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的使用,《商标侵权判断标准》明确了依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商标侵权查处,针对第二种情形,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寻找什么样的律师打商标诉讼官司,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苏州确权商标诉讼律师
商标诉讼触及刑事要件的标准?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浙江商标诉讼找哪家
商标诉讼中经常伴随着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同时主张商标侵权诉讼和不正当竞争诉讼。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商标使用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1)假冒或仿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用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2)假冒或仿冒使用有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有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产生误认行为;(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导他人误认商品的来源;(4)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除了商标使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外,还有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也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浙江商标诉讼找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