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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诉讼中判定商标侵权的标准有哪些?有以下几方面:(1)是否构成商标意义上的使用。《商标侵权判断标准》规定应当综合考虑使用人的主观意图、使用方式、宣传方式、行业惯例、消费者认知等因素,是否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是否将商标用于服务场所以及服务交易文书上,是否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2)是否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3)是否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按《区分表》中已明确类似群组的商品或者服务来判定,针对《区分表》中没有包含或者新出现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商标侵权判断标准》规定的相关原则进行综合判定。(4)是否容易导致混淆,《商标侵权判断标准》规定了容易混淆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是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涉案商品或者服务是由注册商标权利人生产或者提供的;二是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涉案商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与注册商标权利人存在投资、许可、加盟或者合作等关系。容易混淆的判定还需考虑商标的近似、商品或者服务的类似、注册商标的 性和有名度、商品或者服务的特点、商标使用的方式、相关公众的注意和认知程度等多种因素。预约商标诉讼服务,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及时响应,善始善终!宁波侵权商标诉讼判定

当你准备要发起商标诉讼的时候,需要做好哪些准备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提醒您:(1)自己的商标权是否有瑕疵?包括商标的权属、许可协议、商标是否可能被撤三、商标是否可能被无效等;(2)自己使用商标的证据是否充分;(3)商标有名度的证据是否有准备;(4)对方商标侵权对自己造成的损失证据;(5)对方商标侵权的证据采集和固化,包括主体信息、关联信息、商标侵权产品、商标侵权方式、前期调解的证据或通过工商查处的证据等;(6)对方商标侵权的性质,商标侵权的范围和商标侵权是否具有恶意的证据;(7)对方商标侵权的获利证据;(8)管辖法院选择。商标侵权行为的实施地、结果发生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因侵犯注册商标 权而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侵权实施地、商标侵权商品储存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9)准备向法院递交的起诉书。宁波涉外商标诉讼平台寻找什么样的律师打商标诉讼官司,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

商标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较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据此条规定,商标权被侵犯后,商标权人向法院主张权利的,向法院起诉的时效是3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商标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商标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 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在商标诉讼中,如果商标不被认为是商标性使用的话,是不侵犯商标权的。权利人如果把商标的描述性使用和商标性使用混淆,看到对方有使用自己的商标,就发起商标侵权诉讼,往往后面的就很难继续进行,所以要搞清楚哪些行为是属于构成商标侵权的“商标性使用”。《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从本条规定显然看出,商标的作用在于“识别商品来源”,通过使用商标,能够让一般消费者区分出不同的商品来源于哪个地方或者出自于哪个企业。如果商标的使用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就是商标性使用。比如将商标用于商品上、用于商品的容器、用于商品的包装上、用于交易文书中、用于广告宣传、展会展览等活动中,消费者通过商标就可以识别出商品的来源。商标诉讼先要做好自身商标的稳定性和使用性铺垫,具体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

做商标诉讼,当事人较关心商标侵权判赔的额度是多少。因为商标侵权判赔要考量的因素很多,法官也有自主裁量权。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媒体报道的商标侵权案例,赔偿金额有几百万上千万的,其实,这些都是侵犯 商标的大案件,通常的商标侵权赔偿额度并不大,一般都是几千元到几万元居多。商标侵权判赔有这样的原则参考:(1)权利人因被商标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对恶意侵犯商标 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5)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商标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6)权利人因被商标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商标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商标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处违法营业额50%以下、商标侵权利润5倍以下的罚款,商标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商标诉讼审理流程梳理?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长沙侵权商标诉讼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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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诉讼中,是否属于商标性使用的判定非常重要,因为很多打擦边球的商标侵权行为,就是故意混淆商标性使用和描述性使用的区别。《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这里强调,商标性使用必须限定在商业活动中,而且是以交易为目的公开使用。商标性使用是能够使相关公众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使用,在商标使用行为中,不具有商品或服务来源识别作用的,均非商标性使用。只有在商标构成商标性使用的前提下,法院才会进一步审查是否构成商标混淆和商标侵权。如果构成不了商标性使用的商标侵权行为,也可以尝试用不正当竞争法条来起诉对方。宁波侵权商标诉讼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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