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诉讼是通过法律解决商标侵权纠纷的途径,商标诉讼费用一般包括证据收集费、律师费、诉讼保全费、财产保全费、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等。(1)证据收集费通常是购买商标侵权产品和公证的费用,这部分一般是千元起步,还包括线下调查取证、工商投诉或公安机关刑侦等费用,这些数额就比较高,不好确定;(2)律师费因人而异,伍仟到十几万都有;(3)诉讼保全费包括诉前财产保全费、诉中财产保全费、临时禁令费、发布公告费等。财产保全费是指通过法院进行财产保全而产生的费用。这两部分费用不一定会产生;(4)案件受理费是指提起商标诉讼申请时需要向法院缴纳的费用;(5)鉴定费是指为证明商标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或其他相关证据所需要的费用,包括鉴定人费用、检测费用、实验费用等,但也不是一定会产生的。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起诉的网络商标侵权案件的启动费用通常在1-2万元左右,双方还可以深入探讨采用垫资的方式分担诉讼风险。预约商标诉讼服务,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及时响应,善始善终!潮州行政商标诉讼赔偿
商标诉讼中经常伴随着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同时主张商标侵权诉讼和不正当竞争诉讼。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商标使用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1)假冒或仿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用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2)假冒或仿冒使用有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有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产生误认行为;(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导他人误认商品的来源;(4)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除了商标使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外,还有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也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佛山民事商标诉讼认定深圳聚隆商标诉讼团队,和您共赢市场!
商标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较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据此条规定,商标权被侵犯后,商标权人向法院主张权利的,向法院起诉的时效是3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商标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商标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 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在商标诉讼中,从哪个角度做商标侵权抗辩,应该是比较重要的。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商标服务团队建议一定要结合当下的市场环境,特别是目前产品的销售和宣传是网络平台结合各个自媒体平台、私域流量圈、直播、小视频、微博、微信形式一起做销售和推广,这样商标性使用就和之前在线下或者购物平台上的使用有差别。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抗辩:(1)产品上的标志不属于商标性使用,是描述性使用,比如标志含有通用名称、型号、图案,或者在某一地区一般使用的法定商品名称或商定的商品名称,包括全称、缩写、俗称等,或者作为服务特征、用途、地名、和商品本身的形状近似的描述性使用;(2)在先使用抗辩;(3)合法来源抗辩;(4)诉讼商标未使用抗辩;(5)对方的证据链缺陷抗辩;(6)合理性使用抗辩;(7)不构成混淆抗辩。商标诉讼代理,沟通清晰,方便简捷,费用低,效率高,找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
商标诉讼的难点,是商标侵权认定难。主要体现在(1)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判定,简单说就是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有特定的联系,就属于近似商标侵权。具体来说认定商标相同或近似应遵循的原则要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准,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同时还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 性和有名度。(2)类似商品、服务以及商品与服务类似的认定。第二是取证难。主要体现(1)商标侵权形式隐蔽,比如用自己企业名称字号,傍 、打擦边球等;(2)商标侵权商品的消费群体对准农村市场,消费者贪图便宜,辨别能力差,缺乏商标保护意识,地方行政监管力量弱;(3)销售商标侵权商品以城区批发户为主,通过小的个体批发户大面积快速零散销售。商标诉讼胜算分析,请找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为您提供专业服务。珠海民事商标诉讼分析
商标诉讼侵权事实调查取证很重要,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做得好。潮州行政商标诉讼赔偿
在做商标诉讼时,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提醒您,要注意自己的商标是否有被无效的可能?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该注册商标的 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提出无效商标的理由有:(1) 相对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 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2)相对理由: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先权利而无效;因侵犯他人 商标权而无效;因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而无效;因违反代理或的规定而无效。潮州行政商标诉讼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