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2011年底,肖某将儿子庄某从老家接到H市共同生活。2012年5月30日21时许,因庄某说谎不听话,肖某用衣架殴打庄某大腿内侧位置并罚跪约一个小时。次日1时许,因庄某在床上小便,肖某又用衣架殴打庄某的大腿内侧,用脚踢其臀部。当日5时许,肖某和丈夫发现庄某呼吸困难,即将庄某送到H市人民医院抢救,庄...
家属没收到拘留通知没人,被别人拿走,或邮寄丢失都有可能。可能妨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可不通知
能不能申请取保候审可以,但是否批准看具体的案情。申请取保候审尽可能由专业刑事律师申请,尽可能在30天内申请,成功率会高得多
30日内报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有7天时间决定是否逮捕。如果不逮捕就会放人。所以37天没出来,一般都是被逮捕了逮捕之后案件就到检察院了吗不是,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工作,侦查结束后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家属可以通信、电话么可以写信,通过邮局邮寄,内容不涉及案情,且需要看守所审核。判决生效后,可以通电话、写信
判刑后,家属不可以会在判决生效之前,生效后才可以会见
被刑事拘留后,家属可以会见么同上。少部分案件在开庭时允许家属旁听,但不能交流
八、能否和解而不判刑民事赔偿部分可以协商和解,但不能免除刑事责任。赔偿、得到受害人谅解,在判刑时适当更轻。部分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认定犯罪的前提下,免以刑事处罚
刑事律师需要保护被告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惠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律师有效辩护
很多人认为取保候审之后就没事了,这是不正确的,取保候审不表示案件结束;取保候审不超过一年时间,案件还是按正常的流程走的,后面还有检察院阶段以及法院阶段;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取保之后都需要请律师的,有的是非常轻微的,证据不足的,怀孕哺乳期的是可以不用请律师的,一般案件会判缓刑结果。如果稍微严重的建议还是委托律师争取合法权益,如果不了解是否需要请律师的可以咨询律师做个判断。刑事案件能够取保对后期辩护是有利的,能够取保候审表示案件不严重,社会危险性小或者无社会危害性,后期再加上能够退赃退赔、获得受害者的谅解书、认罪认罚等等争取减刑缓刑、不予起诉、无罪辩护等合法权益。中山电信诈骗刑事律师一般情况下,犯罪未遂(没有达到犯罪目的)也要受到刑事处罚。
1.非法持有宣扬可怕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出于好奇心,上网下载几个涉及血腥内容的视频,就有可能不知不觉地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这类视频,无论是持有(自己存在手机、电脑里)、传播(发给别人,哪怕是无偿),都属于很严重的刑事犯罪。尤其是某些平台有售卖这些视频、将视频包装成其他内容进行传播的不法分子,如有人主动联系您进行视频的售卖或传播,一定要警惕。也提醒广大网友,要合法、适度上网。一旦发现内容有问题,立即报警。2.当群主也有风险。某A建立了一个群,随着群里的人数越来越多,不知道从哪个群员开始,在他的群涉黄。起初他没有在意,认为这没什么。之后,某B加入该群,发了一百多条视频。某B因为传发视频的行为,被判传播黄色物品罪。某A作为群主,没有及时规范群员的行为,也没有阻止视频的传播,与某B构成共同犯罪。
案情概述2020年5月6日,徐某(家住三楼)与王某因言语不合发生争执,徐某一时激愤,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王某见状上前夺刀未果,徐某将菜刀抛掷到楼下公共租赁房附近。楼下居民发觉后向楼上质问,徐某听到质问声后,又去厨房拿第二把菜刀,王某再次上前夺刀未果,徐某又将第二把菜刀抛掷至楼下公共租赁房附近,楼下居民见状报警。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高空抛物行为虽未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其从建筑物抛掷物品行为已经构成高空抛物罪,依法判决被告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刑事律师需要与被告建立信任和合作的关系。
第六部分审判------一审-----30至45天是到法院。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七、上诉或抗诉-----二审-----30至45天如果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二个半月如果有二审,一般是二至三个月,不超过五个月。如果有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时间还会延长。刑事律师需要调查案件并收集证据来支持辩护。潮州知识产权刑事律师辩护
当涉及到刑事案件时,刑事律师是为被告提供法律援助和辩护的专业人士。惠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律师有效辩护
案情 2012年9月14日13时许,被告人哈某某在福州某中学九年级四班教室内与同班同学陈某某因纠纷发生肢体矛盾
,在矛盾过程中哈某某顺手拿起教室内的一把木头凳子砸向陈某某的头部,造成被害人陈某某颅骨凹陷性骨折。经鉴定,陈某某的伤情为重伤。案发后,被告人哈某某的父亲已赔偿被害人医疗费共计人民币81000元,另校方赔偿医疗费44000元,陈某某及其家属对哈某某的伤害行为表示谅解。裁判结果福州市晋安区法院少年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施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在作案时年龄未满十六周岁,庭审中自愿认罪,具有自首情节,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且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对被告人作出符合社区矫正的评估意见,具备缓刑帮教条件,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七条1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七十六条之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哈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惠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律师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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