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承诺原告如有需要可以随时取回借款,2022年3月,原告向被告要求返还借款被拒绝。两位被告为夫妻关系。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起诉,要求二被告共同承担还款义务。两被告向法院提出抗辩意见:双方不是民间借贷关系,是投资理财,不存在借贷关系,挣钱与被告无关,赔钱也与被告无关。被告给原告打的投资理财的条子,其中一共收到,其中11万元已经按投资理财与原告结清,另外投资,该款我转给第三人了,第三人也没还给我,该款是转给了第三人投资失败,不同意返还。五.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法院查明当事人围绕着诉讼请求,依法向本院提供了证据,本院**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被告和被告李xx系夫妻关系。2021年10月22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凭证一份,载明:今梁xx在王xx朋友处理财陆万元整(60000),王xx保证梁xx的本金不会丢掉,每月利息1200元,之后存钱梁xx在陆续加本金。落款为:王xx。2022年1月23日、2022年1月25日、2022年1月30日,原告分三笔向原告转账35000元。原告自己在该凭证下部记载内容为:2011年1月23号,梁xx给王xx转账本金壹万元整,2022年1月25日,梁xx给王xx转账本金15000元。吴剑勇,合同律师,精确解析合同风险。上海公司经济纠纷律师服务
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需要双方具有借贷合意及出借钱款的实际交付行为。本案中,有银行的转账流水为证,双方对钱款往来均无异议,故争议焦点为陈x、唐xx是否就2015年4月3日的转账20万元达成借贷合意,陈x应就此承担举证责任。首先,陈x、唐xx之间不存在商业合作关系,且互有几十次、金额高达近百万元的转账行为,在系争20万元转账的当日另有6万元的转账,陈x对该6万元钱款性质也辨识不清,在无借条等明确借款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法院难以甄别每笔钱款的性质。其次,陈x为证明借贷合意提供微信聊天内容及银行流水中“利息”的备注,关于“利息”的备注,鉴于双方之间有商业投资合作行为,不宜作狭义的借款利息的解释,唐xx辩称系投资款的股息,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即便是借款利息,也难以认定是哪笔钱款,按多少年利率计算的利息,且标注了三次,不能因此推断每笔2,000元均系利息,更无法推断均系系争20万元的利息;关于微信聊天内容,暂不论是否完整,就陈x提供的聊天文字来看,虽然双方都提及了20万元,但均未明确是哪笔转账,也未就20万元系陈x、唐xx之间的借款达成一致意见,反而陈x有要求唐xx承担担保责任及提供唐xx所说的朋友借条之述。上海债务豁免经济纠纷律师吴剑勇律师,擅长化解各类合同争议,保障您的权益不受侵犯。
本案出资人王洪泽是否应该与超声波电子设备制造企业共同承担法律责任。上海经济合同律师吴剑勇律师解答1、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不同的解除合同的要点,其中有两点是针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解除合同的,依法解除合同之后可以依据合同法规定的违约与赔偿责任条款追究对方的违约与赔偿责任。2、上海经济律师吴剑勇律师代理的本案中,原告是向个人独资企业采购的设备,即原告是与个人独资企业签订的经济合同,而非是与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或清偿。这也是吴剑勇律师向嘉定区法院起诉时,将出资人王洪泽与超声波电子设备制造企业起诉为共同被告的法律依据及法律基础,承担法律责任。3、依据法律法规:有限公司的股东是承担有限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的股东是承担无限责任,所以投资人在投资企业时要注意企业性质。债权人也要注意,在因为对方违约要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时,比较好委托经济律师承办,注意区别债务人的企业性质,争取将出资人根据我国的经济法律法规共同起诉来追究法律责任。
律师立即协助原告采取刑事报案措施,要求公安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同时请求法院对相关责任人启动民事赔偿追究责任。案情结果1、在吴剑勇律师的协助下,原告依法向宝山区公安分局进行刑事报案,公安依法启动了刑事立案侦查程序,发现是被告公司的股东为了个人利益,人员将司法查封货物私自转移,并将货物变卖,公安立即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了抓捕、拘留刑事强制措施,依法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依据刑法规定,应承担《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的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及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策划、实施转移司法查封财产的被告及其股东、主要责任人员迫于法律的压力,主动向青浦区法院执行庭要求支付执行款,在法院执行法官的协调下依法为原告追回全部欠款及经济损失。中华刑法规定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专业的经济纠纷律师,吴剑勇,为您导航法律迷宫。
案件基本情况合作双方以合伙形成共同投资医疗项目,投资项目共计240万元,投资人出资,其余全部由管理人出资,双方各占百分之五十投资份额。因为投资双方关系较为紧密,在合伙之初没有签署书面的合伙协议,而是以口头约定的方式进行合伙合作。合伙开始不到一年时间,因为合伙项目还在市场开拓早期,按项目投资规律,项目早期基本上是投入多收益少,所以一开始是处于亏损状态,投资方看到亏损之后就提出退伙,而且是直接要求退回全部投资,不承担任何亏损,管理人及公司则要求退伙可以,并找各种理由与借口影响合伙体的正常经营,甚至是扰管理人的日常生活。管理人在不得以的情况下,未经清算审计先付退回了100万元。之后投资人作为原告又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公司及管理人列为共同被告要求退回余款,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后,以公司为反诉原告提出了反诉,要求依据合伙合同进行司法审计清算资产结余,要求投资人向公司返还多退回的投资款55万元。二、一审法院审理要点原告起诉要求返还合伙投资款,被告反诉要求返还多退回的投资款,法院是否应该受理反诉,在同一个案件一并处理本诉与反诉,并根据司法审计的合伙体资产结余作出退伙与结算投资款余额的民事判决。吴剑勇,经济纠纷律师,专业值得信赖。普陀区买卖经济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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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上诉之后,代理律师只能在《民事诉讼法》百七十条中规定的三个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法律要点中寻找突破口。二、本案基本情况1、诉讼双方是多年的好友,在长期的交往过程中,双方之间的经济往来极其频繁,并存在多种性质,即有借款,也有投资款,还有平时购物游玩而临时形成的垫款,当然还有利息的还款。2、因为双方是朋友关系,所以双方之间的诸多经济往来没有签署法律文件,借款也没有出具借条或收条之类的有效法律文件。后来基于各种原因,被告不不归还利息,还以实际没有借款行为进行狡辩。3、原告委托其他律师依法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原告败诉(案号:(2019)沪0110民初19860号),原告委托原来的代理律师上诉二审,二审仍然判决原告败诉(案号:(2020)沪02民终1427号)。三、吴剑勇律师重新代理1、吴剑勇接手本案之后,重新整理证据,整合起诉所主张的法律基础,重新进行了一审、二审诉讼,后经过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撤消原审判决,并直接改判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2、吴剑勇律师在本案二审成功的要点,主要是能够基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规定,充分利分一审法院对证据分析的逻辑错误及矛盾。上海公司经济纠纷律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