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机
医疗器械基本参数
  • 品牌
  • 领伯医汇(杭州)医疗科技
  • 服务项目
  • 医疗器械注册咨询服务
医疗器械企业商机

是否可以通过变更注册的形式在试剂注册单元中增加校准品、质控品?

对于原注册单元不包含校准品、质控品的体外诊断试剂,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许可事项变更的方式申请增加校准品和/或质控品。(1)申请增加的校准品和/或质控品确为原试剂批准上市时配套使用的校准品和质控品,在产品研究、评价和检验中与原批准产品匹配使用。(2)增加校准品和/或质控品后,原试剂的量值溯源和质量控制方式不改变。(3)原试剂注册时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应能覆盖拟增加的校准品与质控品。相关支持资料可包括但不限于:原试剂注册申请时,相关反应体系研究、性能评估验证以及注册检验过程中配套拟增加校准品与质控品进行检测的证据;原试剂注册申请时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覆盖拟增加校准品与质控品的证明;原注册资料中能够证明上述情况的资料等。 临床试验项目案例:动态心电记录仪、红外额温计、 一次性脉搏血氧饱和度传感器、臂式电子血压计。松江区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

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产品的适用范围指什么?


医疗器械产品在出厂时都附有说明书,说明书中应标明产品的适用范围。医疗器械的适用范围不得随意夸大或变更,必须与该产品在其《制造认可表》或《产品注册登记表》中的相应内容相一致。产品的适用范围一般是在临床试验的基础上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有其科学性和法定性,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前应仔细查看产品的适用范围、禁忌症、注意事项等内容,搞清楚该产品是否适用,必要时,应征求专业医师的意见。 合肥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公司服务包含:设计开发转化、产品注册、法规咨询、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临床试验、受托人生产。

松江区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医疗器械

体外诊断试剂的配套仪器尚未取得注册证,该体外诊断试剂是否可以申请注册?


申请注册的体外诊断试剂及其配套0仪器分属不同的法规管理,因此需分别提交注册申请。但试剂及其配套仪器检测性能的验证和确认是密不可分的整体验证过程,因此,在试剂和仪器均已定型的情况下,并不限定试剂和其配套仪器的上市顺序。需注意的是,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时,应能够确保配套仪器及检测系统定型,并对其在配套仪器上的性能进行多方面验证和确认。只有在体外诊断试剂及其配套仪器均在中国境内被批准上市后,该试剂方可在中国境内合法按照批准的方式于临床上第三章体外诊断产品技术共性问题使用。对于采用高通量测序方法进行检测的基因测序试剂,注册申报时,其配合使用的测序仪应在中国境内上市,或测序仪与该试剂同时提出注册申请;该试剂临床使用时不应使用科研用途或未在中国境内上市的测序仪进行配套应用。

软性角膜接触镜产品中萃取限值的制定是否可以提交同类或相似产品的萃取研究报告作为依据?

建议提交申报产品的萃取研究报告,明确萃取方法,并提供萃取限值的制定依据。若提交同类或类似产品萃取研究报告作为制定依据的,建议选择配方相近的产品,例如染料含量存在差异,不建议选择配方与申报产品存在较大差距的产品;建议说明所选产品与申报产品的异同点并论证其具有可代表性,可从原材料配方、产品的干重、产品的配戴周期等方面进行论述,分析其差异是否影响萃取研究的结果;还应注意萃取率上限值的合理性。 医用软件案例:病原微生物宏基因组分析软件、脑电数据管理软件、乳腺超声影像管理软件、生理信号处理软件。

松江区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

第十三条一类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对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二)产品技术要求;

(三)产品检验报告;

(四)临床评价资料;

(五)产品说明书以及标签样稿;

(六)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七)证明产品安全、有效所需的其他资料。

产品检验报告应当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可以是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备案人的自检报告,也可以是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免于进行临床评价情形的,可以免于提交临床评价资料。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确保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公司生产车间通过ISO13485体系审核。合肥二类医疗器械CDMO

领伯医汇专业为您解读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下的注册人需要满足什么要求?松江区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为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提高健康保障水平,加强医疗器械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下发了《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医疗器械标准,是指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据职责组织制定、修订,依法定程序发布,在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等活动中遵循的统一的技术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医疗器械标准按照其效力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松江区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

领伯医汇(杭州)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汇集了大量的优秀人才,集企业奇思,创经济奇迹,一群有梦想有朝气的团队不断在前进的道路上开创新天地,绘画新蓝图,在浙江省等地区的商务服务中始终保持良好的信誉,信奉着“争取每一个客户不容易,失去每一个用户很简单”的理念,市场是企业的方向,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在公司有效方针的领导下,全体上下,团结一致,共同进退,齐心协力把各方面工作做得更好,努力开创工作的新局面,公司的新高度,未来领伯医汇医疗科技供应和您一起奔向更美好的未来,即使现在有一点小小的成绩,也不足以骄傲,过去的种种都已成为昨日我们只有总结经验,才能继续上路,让我们一起点燃新的希望,放飞新的梦想!

医疗器械产品展示
  • 松江区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医疗器械
  • 松江区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医疗器械
  • 松江区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医疗器械
与医疗器械相关的问答
与医疗器械相关的标签
信息来源于互联网 本站不为信息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