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中存在的非特异性鲎反应启动物,会绕过内毒素直接触发鲎试剂反应,导致内毒素检测出现假阳性,需针对性消除干扰。常见的非特异性启动物包括 1,3-β-D 葡聚糖和含丝氨酸蛋白酶的生物制品(如胰酶):1,3-β-D 葡聚糖会启动鲎试剂的 G 因子旁路,不依赖内毒素即可引发凝胶形成或光度变化;胰酶等丝氨酸蛋白酶类物质,其作用机制与内毒素触发鲎试剂的过程相似,会模拟内毒素信号导致误判。针对这类干扰,若样品含 1,3-β-D 葡聚糖,可使用试剂盒配套的抗增液,通过抑制 G 因子活性阻断旁路启动;若样品为胰酶等生物制品,可通过加热处理(如 80℃加热 10 分钟)灭活丝氨酸蛋白酶,避免其模拟内毒素反应。这些处理措施能有效排除非特异性信号,确保内毒素检测只针对目标内毒素产生响应,提升结果准确性。
内毒素指示剂(ECV)是冻干脂多糖,监测制药工艺高温除内毒素效果。生物制品内毒素检测风险评估
实验数据充分证明,内毒素检测重组级联试剂(rCR)与天然鲎试剂的检测结果具有高度等效性,可实现方法无缝切换。对细胞培养辅料、冻干甲型肝炎疫苗、单抗 A/B 等 8 类代表性样品的平行检测显示,rCR 的检测平均值为 0.001-0.026EU/mL,天然鲎试剂为 0.002-0.034EU/mL,两者偏差≤0.003EU/mL。加标回收率方面,rCR 为 70%-175.4%,天然鲎试剂为 82.2%-156.6%,均处于 50%-200% 的合格范围。批内精密度上,rCR 的 CV 值为 0.524%-14.716%,天然鲎试剂为 0.908%-12.348%,均满足法规对精密度的要求。这种等效性确保了实验室在切换至重组试剂时,历史数据和工艺控制标准的连续性,降低方法转换风险。
浙江化学制药内毒素检测重组级联试剂(rCR)β- 葡聚糖刺激 G 因子致假阳性,用含抗增液的鲎试剂可优化内毒素检测结果。
细菌内毒素是革兰氏阴性菌细胞壁外膜释放的脂多糖(LPS)成分,具有极强的生物活性,微量即可引发人体发热、休克甚至多脏器功能衰竭。因此,在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制药用水等领域,细菌内毒素检测是保障产品安全性的关键质控环节。其检测原理基于内毒素与特定试剂的特异性反应:内毒素可活化鲎血变形细胞裂解物(LAL)中的凝血级联反应,通过C因子通路触发酶促反应,通过观察凝胶形成、浊度变化或显色强度实现定量或定性分析。目前,各国药典均将内毒素检测列为强制要求,以降低临床应用中的热原风险。
随着生物制药行业的快速发展,注射用药剂、疫苗等制剂及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生产需求激增,直接推动了内毒素检测试剂的市场需求。然而,传统内毒素检测严重依赖天然鲎试剂,而全球鲎资源正面临衰减危机。2021 年 2 月,我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公告将鲎科动物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严格限制捕捞配额,导致天然鲎试剂价格持续上涨,甚至出现关键检测环节的供应短缺问题。在此背景下,湖州申科研发的重组级联试剂(rCR)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实现无动物源性生产,彻底摆脱对鲎血资源的依赖。该试剂支持 “减少、替代、优化” 的 3R 动物保护原则,不仅解决了资源受限的行业痛点,还能保障长期稳定供应,为内毒素检测领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理想解决方案。
内毒素检查用水经二次精制,无菌无热原,避免检测假阳假阴。
在进行内毒素检测时,干扰试验又叫增强或抑制试验,主要目的是确证检测内毒素的方法是否受样品干扰。在建立细菌内毒素检查方法中,验证试验前,要去除样品可能含有的内毒素,以确保建立方法的准确可靠。药典规定:①当进行新药的内毒素检查试验前,或无内毒素检查项品种建立内毒素检查法时,需进行干扰试验;②当鲎试剂、供试品的配方、生产工艺改变,或试验环境下发生了任何有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变化时,需重新进行干扰试验。生产厂家常发生的一些微小变更,会影响到评估结果,进而影响到供试品对鲎试剂的干扰试验。因此,生产厂家应制定一个重复进行干扰试验的周期,并进行跟踪和记录。
细菌内毒素检查有凝胶法和光度测定法,结果有争议时,除规定外以凝胶限度试验为准。广东细菌内毒素检测低内毒素回收
重组级联试剂(rCR)抗干扰能力强于重组 C 因子(rFC),适配高蛋白、疫苗等复杂样本检测。生物制品内毒素检测风险评估
生物制品(如单抗、疫苗、重组蛋白)注射剂因直接进入人体,对细菌内毒素残留限值要求严苛(通常≤0.5 EU/mg 或更低),检测面临基质复杂、干扰物质多等挑战。样品中常见的蛋白质、螯合剂、表面活性剂等可能抑制或增强 LAL 反应,需通过预处理消除干扰:如采用稀释法降低基质浓度、添加中和剂(如 Mg²⁺)修复反应体系,或使用热灭活去除蛋白类干扰物。此外,生物制品生产全流程需进行内毒素监控,从细胞培养上清、纯化中间品到终产品均需检测,确保工艺去除内毒素的有效性,符合 ICH Q6B 等法规对 “关键质量属性” 的控制要求。
生物制品内毒素检测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