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专利诉讼前的分析?如果委托深圳市聚隆知识产权团队做原告代理,(1)首先,我们会先分析和确定诉讼的专利权是否有效?和权利人沟通该**产品是否有在先销售的情况,该专利权是否有及时缴纳年费或是否超过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否有专利权评价报告?(2)其次,需要提前通过系列的检索和分析判断专利权的稳定性,起诉过程中是否会被提无效和被提无效进行无效答辩维持专利权有效的把握及无效答辩的费用;(3)再者需要找到侵权信息,确认是否侵权或侵权概率的大小,这可以通过购买疑似侵权产品和专利权利保护范围进行侵权比对,确定购买的疑似侵权产品是否落入**保护范围。(4)要比较专利诉讼的风险与收益,确定是否值得起诉,比如侵权产品被判侵权的概率,购买产品或公证证明侵权行为、确认主体信息的难易程度和费用?诉讼的支出费用预算和判赔的金额的预判对比?以及侵权主体的背景考虑后续能否能执行到赔偿款等。什么是专利诉讼中的等同侵权?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珠海家电专利诉讼证据
专利诉讼被告败诉了怎么办?被起诉专利侵权败诉以后,如果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生效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上诉和申请再审都需要理由和证据,采用常见的上诉理由有:不侵权抗辩、合法来源抗辩、先用权抗辩、程序和证据方面的抗辩等,如果以上理由都没有把握,就应该对该专利权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专利权虽然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法定的程序审批后授权,但由于审查过程中存在主观和客观上的疏忽,导致有极少数不符合我国专利法规定条件的**技术方案也授权了,在这种情况下,为确保社会公众的利益,各国专利法都规定了一个补救措施,即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国知局接到公众提出的专利无效请求后,会做出合议审查,做出是否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一旦原告的专利被无效了,那么就表示该专利权自始至终不存在,专利侵权就无从谈起,原告就要做撤诉处理。一审判决下来后,被告除了上诉和对专利权提出无效外,也可以进一步和原告协商和解的。湛江手机专利诉讼专利诉讼中的专利无效答辩应对,请找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帮您解决。
专利诉讼中,权属纠纷虽然不常见,但也是有的,特别是离职人员,用离职后发明申请起诉老东家的情况,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提醒您也要关注这方面的问题。专利权属纠纷,是指在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期间或之后,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就谁应当是真正的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所发生的确权纠纷。在实务中,专利权属纠纷案件通常包括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和专利权权属纠纷。《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中进一步提到职务发明创造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以及(3)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此外,《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还提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属于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于原单位。
什么是专利诉讼中的等同侵权?专利权的侵权包括了相同侵权与等同侵权,主要区别在于,对于相同侵权,由专利权的权利要求的字面含义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对于等同侵权,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对上述字面范围的适当扩展的范围。等同侵权的判断原则:是否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等同的特征是否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基本相同的手段,是指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中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对应的技术特征在技术内容上并无实质性差异。通常而言,如果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手段与被控侵权方案的手段在工作原理上基本相同、且两者属于惯常替换,则一般会被认为在技术内容上无实质性差异,从而认定属于“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和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是指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中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对应技术特征在各自技术方案中所起的作用基本相同和所达到的技术效果基本相当。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中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对应技术特征相互替换是容易想到的,这种替换特征也被认为属于等同的技术特征。专利诉讼官司如何找到专业的律师?请具体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
专利诉讼中的对域外证据有什么规定?专利诉讼中的域外证据,是指在专利诉讼中的发生在境外、形成于境外的证据。在实践中,所谓的“域外证据”实际上包括国外以及在我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形成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域外证据可采性的证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可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在审判实践中,常见的域外证据包括:权利登记证书、权利人的授权书、合同书、公开出版发行的书籍和光盘以及网上内容等。专利诉讼有什么策略?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侵权专利诉讼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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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专利诉讼的惩罚性赔偿?专利侵权是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可以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专利侵权行为会申请惩罚性赔偿。“故意侵权”就是在法院做出了专利权侵权裁决决定或司法调解书、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构做出了行政调解决定,或者仲裁机构做出了仲裁决定书,或者专利权人在向涉嫌侵权人发出警告函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后,侵权人继续进行专利侵权行为的,则可以被认定为“故意侵权”。“情节严重”就是如果专利侵权行为对专利权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非法获利数额巨大或者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则可以认定为侵权行为“情节严重”。对于故意侵犯专利权或者情节严重的专利侵权行为,可以在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专利许可使用费这三种计算方式基础上,确定的赔偿数额上乘以一至五倍作为侵权赔偿额。珠海家电专利诉讼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