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诉讼中的对域外证据有什么规定?专利诉讼中的域外证据,是指在专利诉讼中的发生在境外、形成于境外的证据。在实践中,所谓的“域外证据”实际上包括国外以及在我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形成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域外证据可采性的证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可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在审判实践中,常见的域外证据包括:权利登记证书、权利人的授权书、合同书、公开出版发行的书籍和光盘以及网上内容等。知产创新想保护,专利申请布局先做好,专利诉讼不可少!找深圳聚隆!广州耳机专利诉讼程序
什么是专利诉讼?专利诉讼其实是有关于专利纠纷的诉讼,是由专利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法律权益的行为。产生专利诉讼主要有以下原因:①专利权人的专利权被他人侵害,专利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专利诉讼,让侵权人对专利权人的损失进行赔偿及让侵权人停止其侵权行为;②如果专利申请过程中,专利申请人对于专利的申请归属权发生争执,内部协商不能满意,也可以进行专利诉讼,让法院对此进行裁定;③如果专利申请过程中,无法确立发明人和发明顺序,并且产生了内部争执,也可以提交相应的材料和专利发明贡献证据向法院提起专利诉讼,让法院对发明人进行确认;④专利申请审批阶段,但是专利申请人急需使用这项发明专利,想要提前被授予专利权,如果因为这样和相应部门机关发生争执,也可以向法院提起专利诉讼;⑤专利权被授予给专利申请人之前的人员利益的纠纷和分配,都可以向法院提起专利诉讼。宁波专利诉讼程序碰到专利诉讼被起诉不要怕,侵权分析要做到位,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会帮你!
专利诉讼会涉及很多专业性问题,然而法官不是全懂的,只是擅长于解决法律问题,有些案件尤其是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往往涉及专门性问题的认定,超出了法官的能力范围,因此诉讼法中需要规定专门性问题的认定办法。鉴定无疑是重要的专门性问题认定办法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5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这表明,申请鉴定的期限与举证期限一样受到限制,鉴定是查明案件事实的活动,鉴定结论是用以认定事实的证据,鉴定规则是证据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侵犯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权,一般涉及以下认定步骤:一,确定原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二,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的技术方案;三,判断被控侵权的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四,被告的抗辩是否成立。因此在专利侵权案件的司法实践中,鉴定范围的主要争议表现为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认定,以及是否落入保护范围的认定。
专利诉讼如何做到省钱省事还省心?首先需要委托一个有经验的专业的专利维权运营和律师团队,有经验的专业的专利维权运营和律师团队不光可以解决专利诉讼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难点问题,主要的还能提起预判诉讼过程可能发生的事情和需要提前做好的各项准备工作,发生突发事件的时候,还能很快地调整诉讼策略和给出应对措施,而且,这样的团队,由于人员配置齐全,过程监管到位,一旦委托启动,你就可以无比的省心省事。深圳市聚隆知识产权团队深耕专利诉讼多年,有丰富的经验和律师资源,过程中需要做的事情团队都有人及时跟进,同时给权利人配备一个全程的管家,跟进所有的流程,有什么问题要咨询和了解的,管家就承担一个桥梁的对接服务工作,及时有效处理委托人的每一个案件,同时,公司还提供各种合作模式,甚至可以提供垫付律师费来减轻权利人的前期投入压力和分担诉讼风险,做到省心省事的同时还省钱。代理专利诉讼需要什么条件,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
如何做好专利诉讼前的分析?如果委托深圳市聚隆知识产权团队做原告代理,(1)首先,我们会先分析和确定诉讼的专利权是否有效?和权利人沟通该**产品是否有在先销售的情况,该专利权是否有及时缴纳年费或是否超过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否有专利权评价报告?(2)其次,需要提前通过系列的检索和分析判断专利权的稳定性,起诉过程中是否会被提无效和被提无效进行无效答辩维持专利权有效的把握及无效答辩的费用;(3)再者需要找到侵权信息,确认是否侵权或侵权概率的大小,这可以通过购买疑似侵权产品和专利权利保护范围进行侵权比对,确定购买的疑似侵权产品是否落入**保护范围。(4)要比较专利诉讼的风险与收益,确定是否值得起诉,比如侵权产品被判侵权的概率,购买产品或公证证明侵权行为、确认主体信息的难易程度和费用?诉讼的支出费用预算和判赔的金额的预判对比?以及侵权主体的背景考虑后续能否能执行到赔偿款等。专利诉讼咨询,专业团队,诚信服务,信守承诺,找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公司。宁波专利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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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诉讼中发律师函或警告函的注意事项?专利诉讼中,发送律师函或警告函并非权利人提起法律行动的必要前置条件,在知识产权诉讼过程中,律师函、警告函通常能起到如下作用:(1)中断诉讼时效,如果在发现侵权后,权利人发送了确定请求的警告函,则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2)证明主观恶意,如果权利人曾经发送过警告函,侵权人仍然没有停止侵权行为,则极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故意侵权。(3)作为侵权赔偿金额的判赔参考情节,我国专利侵权中设有惩罚性赔偿,实践中,因为权利人较难证明因侵权所受损失或者侵权者因侵权所获利益,因此法定赔偿是常见的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法定赔偿中,侵权的情节、性质、主观恶意等都是参考因素。因此,权利人如果能证明其发送过警告函,则很可能对法院认定侵权人的侵权情节、性质等提供参考,从而确定赔偿数额。对于不同的函件发送对象, 发函时所应尽的注意义务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原则上,向涉及侵权主体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发送警告函、律师函或告知函,都因为函件的受众范围较大、且发送后产生的后果和影响较大,因而需要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以避免因发函不当导致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导致自身的法律责任。广州耳机专利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