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利诉讼中侵权判定原则?专利侵权判定原则包括全部覆盖原则、等同原则、禁止反悔原则、捐献原则、先用权原则、实施公知现有技术不侵权原则、折衷原则、改劣发明原则、多余指定原则和反向等同原则。其中常用的判定原则为全部覆盖原则和等同原则,其中全部覆盖原则是指被控侵权的产品或者方法的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一一对应并且相同,或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在包含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的基础上,还增加了一些其他技术特征,则可认定存在侵权性质的行为。所谓等同原则,是指被控侵权物的技术特征虽与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有所不同,但若该不同是非实质性的,前者只不过是以与后者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即等同特征,则仍可认定存在侵权性质的行为。网络平台如何展开专利诉讼?请找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专利诉讼律师
专利诉讼中发律师函或警告函的注意事项?专利诉讼中,发送律师函或警告函并非权利人提起法律行动的必要前置条件,在知识产权诉讼过程中,律师函、警告函通常能起到如下作用:(1)中断诉讼时效,如果在发现侵权后,权利人发送了确定请求的警告函,则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2)证明主观恶意,如果权利人曾经发送过警告函,侵权人仍然没有停止侵权行为,则极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故意侵权。(3)作为侵权赔偿金额的判赔参考情节,我国专利侵权中设有惩罚性赔偿,实践中,因为权利人较难证明因侵权所受损失或者侵权者因侵权所获利益,因此法定赔偿是常见的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法定赔偿中,侵权的情节、性质、主观恶意等都是参考因素。因此,权利人如果能证明其发送过警告函,则很可能对法院认定侵权人的侵权情节、性质等提供参考,从而确定赔偿数额。对于不同的函件发送对象, 发函时所应尽的注意义务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原则上,向涉及侵权主体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发送警告函、律师函或告知函,都因为函件的受众范围较大、且发送后产生的后果和影响较大,因而需要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以避免因发函不当导致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导致自身的法律责任。杭州键盘专利诉讼策略寻找什么样的律师打专利诉讼官司,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
这类诉讼通常应当涉及双方签订的书面许可合同或书面转让合同,但也包括构成事实上的实施许可或转让但没有书面协议的情况。诉讼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严格含义是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诉讼案件,包括:当事人因不服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维持驳回申请的复审决定或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复议决定)而以其为被告的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关于停止侵权行为的处理决定、关于假冒他人或冒充作出的处罚决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2]诉讼其他诉讼其他有关的诉讼包括因发明人或设计人资格而引发的诉讼、职务发明创造实施并取得经济效益后单位不依照法律规定给予发明人或设计人一定报酬或奖励而引发的诉讼等。诉讼基本技巧编辑诉讼的目的往往都是为了争夺市场,通过诉讼抑制竞争对手的生产规模,同时不断扩大权人的生产,以占领市场。诉讼过程中有必要掌握一些技巧。诉讼研透技术对于技术性很强的诉讼,研究分析并吃透技术及相关的技术非常重要。诉讼要求律师不懂得法律条文及有关规定。更重要的是要求律师必须理解技术。不懂法律打不好官司,不懂技术同样胜任不了诉讼。深圳市聚隆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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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专利诉讼中的不侵权抗辩?对被控侵权产品做不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内抗辩。外观设计专利不侵权抗辩是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权存在区别,不相同也不相似的抗辩。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的不侵权抗辩通常是指缺少技术特征抗辩和不等同抗辩。专利侵权判定需坚持全部覆盖原则,所谓全部覆盖原则,指如果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包含原告主张的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则该产品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因此,根据全部覆盖原则,被告可以做缺少技术特征的抗辩,即被控侵权产品缺少原告主张权利要求的一个或者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从而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构成侵权。或者是,被告可以主张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技术方案相比,有一项或者一项以上的技术特征即不相同也不等同,从而不侵犯原告的专利权。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强调一定要吃透**技术方案和保护范围,吃透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和技术效果,这样才能把握住不侵权抗辩的要点。专利诉讼事先要做侵权分析,请找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佛山汽车专利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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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展开专利诉讼,首先就要落实产品是否侵权,那么,侵权比对有哪些注意事项?全部覆盖原则是判断一项技术方案是否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基本原则。就是说在侵权比对时用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与被诉侵权产品所对应的全部技术特征逐一进行比较,若被诉侵权产品包含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就构成专利侵权;如果被诉侵权产品不包含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哪怕只缺少一个特征,就不构成专利侵权。简单地举例,专利权利要求技术特征为:A+B+C+D;被诉侵权产品也包含:A+B+C+D这几个特征,就初步认定被诉侵权产品是侵犯该专利权的;但如果**技术方案权利要求技术特征为:A+B+C+D;被诉侵权产品只有:A+B+C;缺少了特征D;这时被诉侵权产品是不侵犯专利权的。又或者被诉侵权产品为:A+B+C+E;E不等同于D,有一个技术特征不一样,被诉侵权产品也是不侵犯专利权的。当然,实际中的情况远比这复杂,侵权比对是需要有很专业的技术理解能力,同时又精通专利法和民事诉讼法的人做,才有保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预先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专利诉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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