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利诉讼中的无效答辩?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专利权无效是常用的一种抗辩手段。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被视为自始至终不存在。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建议被告一定要善于利用无效的工具,选择合适的时机对对方的专利权提出无效,可从文献检索或调查中找到在先公开的有利证据,尤其是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国家专利局不进行实质性审查,因此被无效掉的几率还是比较高的。在实践中当企业或个人接到诉状后,先不要急于答辩,应立即聘请有经验的专利诉讼律师或者专利代理人通过专利文献及有关信息的检索,认真进行研究,评估一下无效掉对方专利权的可能性,然后根据案情制定相应的答辩对策。特别是如果被告产品或方法确实已落入对方专利权保护范围,就要尽可能去无效掉对方的专利权。无论无效宣告还是无效答辩,都需要非常专业的团队来处理,这方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经验丰富,会给到具体的建议。专利诉讼经常会伴随专利无效、行政诉讼等,深圳聚隆知识产权,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团队作战取胜。杭州耳机专利诉讼律师
网络平台做专利诉讼的注意事项?随着网络日新月异的发展,目前大多商家都是通过网上销售产品,因此网络上出现侵犯专利权产品时,专利权人通常会委托专利诉讼律师通过购买公证的方式进行取证。需要公证的主要事项包括店面主页,在平台上可以识别的注册账号、ID号、或者平台要求公示的网店的经营主体,这些信息能比较明确地证明销售主体。如果产品有商标的,需要公证产品商标信息,同时建议在商标局官网查询该商标信息对应的商标权人。专利侵权案件中判断产品是否侵权是关键点,因此庭审重要环节是侵权比对,需要将侵权产品与专利权利范围进行比对,判断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为准,外观设计以图片为准,因此一定要保存好下单购买后公证保存的侵权产品。杭州耳机专利诉讼收费专利诉讼纠纷,请找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
深圳市聚隆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为客户和律师搭建一个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的平台,专注提供知识产权布局、专利诉讼、商标诉讼、版权诉讼、权属纠纷、侵权分析、打假取证、专利无效的服务,并为客户提供知识产权包括商标版权的申请布局和专利申请布局及保护建议咨询,提供知识产权规避、侵权分析、无效、商标撤三、调查取证、检索和评估等知识产权申请和运营的服务。诉讼有狭义和广义理解的区分,狭义的诉讼指权被授予后,涉及有关以权为标的的诉讼活动;广义的诉讼还可以包括在申请阶段涉及的申请权归属的诉讼、申请的技术因许可实施而引起的诉讼、发明人身份确定的诉讼、申请在审批阶段所发生的是否能授予权的诉讼以及权被授予前所发生的涉及申请人以及相关权利益的诉讼等。诉讼主要分类编辑诉讼权属诉讼权属诉讼是指涉及一项申请权或权终归属于何主体的诉讼,主要是指申请权归属诉讼和权归属诉讼。申请权归属诉讼发生在申请阶段,权归属诉讼发生在权授予后。诉讼权诉讼侵权诉讼是指权人因权受非法侵害而引发的诉讼。它们可以是单一侵权引起的侵权诉讼,也可以是伴随其他原因而引起的侵权诉讼。
专利诉讼中对于侵权方是否是制造商的认定,对于判赔金额有重大影响。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到被控侵权产品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使用、进口行为,制造行为相比于其他行为是较严重的侵权行为类型,一旦被认定为制造侵权,往往需要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与赔偿数额。制造商认定的各项因素主要包括:产品表面、外包装、标签、吊牌、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是否有标注制造商信息,是否有所使用的注册专利权或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信息;3C认证查询是否有显示产品的生产商、制造商信息;侵权人产品宣传手册、官网介绍、办公场地、企业公示经营范围、电话录音、销售单据等是否有显示其宣传并制造侵权产品的有关信息。这些信息会构成完整的制造商认定的证据链条,所以诉讼中权利权人应尽可能将产品外包装显示制造商、产品所使用注册专利权或商标得持有人、3C认证查询厂商及通过官网、发票、录音取证等渠道获知的制造商证据收集齐全,形成完整证据链,达到高度可能性的证明标准。相反作为专利诉讼被告,可以从举证责任分配、具有合法来源、不具有制造能力等角度进行抗辩。对于委托加工情形下的委托人,需要提供反证尽可能证明未参与产品实际制造。网络平台如何展开专利诉讼?请找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
如何选择权利要求做专利诉讼?针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定,首先需要明确主张的权利要求,继而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实务中,应提前做好稳定性分析和侵权分析,慎重选择主张的权利要求。通常情况下,单独的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大,因此常常主张单独权利要求为准来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但在实务中,由于单独权利要求往往容易被无效的概率较大,因此为了避免在诉讼过程中,单独权利要求被无效导致重新开庭审理,因此建议尽量不要只主张单独权利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依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权利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其主张的权利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由此可知,权利人可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其主张的权利要求。专利诉讼赔偿,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为您解答。湛江耳机专利诉讼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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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诉讼中如何做现有技术抗辩?专利法规定,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因此,在专利侵权案件中,被控侵权人可以采用现有技术抗辩即以其实施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而不存在侵权行为为由进行抗辩。其中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现有技术的形式可以是多样的,例如在**技术方案、论文、文献等记载的涉案专利申请之前公开的技术。针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主张现有技术抗辩需要将被诉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全部技术特征与一项现有技术方案中的相应技术特征进行对比,故需要先将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进行对比,确定侵权产品落入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再将该全部技术特征与一项现有技术方案相应的技术特征进行对比。而对于**技术特征及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分析比对,均需要更多的发明相关专业知识,因此需要委托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在专利诉讼方面有经验的诉讼律师,有助于提高现有技术抗辩的成功率。杭州耳机专利诉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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