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基本参数
  • 品牌
  • 上海天境星峰律师事务所
  • 公司名称
  • 上海天境星峰律师事务所
  • 诉讼业务
  • 民事案件代理仲裁,刑事案件代理辩护,经济案件代理仲裁
  • 非诉讼业务
  • 专项法律服务,咨询及文书服务
  • 服务内容
  • 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经济案件,职务案件
  • 所在地
  • 上海
  • 服务特色
  • 全心全意为当事人着想
劳动纠纷企业商机

【 竞业限制是否适用于全部员工?】 用人单位要注意,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主体并非是全部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的对象为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同时,劳动合同法也对签订期限作出了限制,即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且用人单位要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法律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劳务合同需谨慎,天境星峰律师,为您审查把关。浙江劳动纠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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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诉讼是指通过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裁决和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是司法途径,因而诉讼过程规范,但程序也相对繁琐,时间较长,但法院的裁决一般是专职法官作出,裁决书更为规范,裁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服裁决结果,可以进行上诉。 在我国的具体实际中,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劳动纠纷必须经过劳动仲裁才能提起劳动诉讼,即俗称的“一裁二审”制,即劳动纠纷的处理先 经过各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提起司法诉讼,不服一审裁决,可以上诉,上诉后作出的裁决即为终审裁决。金山区劳动纠纷律师多少钱天境星峰律师,专注劳务法律领域,为您的权益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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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想休年休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法律索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第四条。

一般情况下,劳动纠纷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但是,以下几种情形除外: - 只要求支付工资报酬的案件:有的单位无力支付员工工资,就以打欠条的方式拖欠工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3条相关规定,若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 劳动仲裁逾期未处理的案件:劳动仲裁的受理和裁决都是有是时限要求的,不可能一直拖着,如果劳动仲裁逾期没有受理或者出结果的话,当事人就不用再等待了,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 员工无社会保险待遇的案件:用人单位不给员工购买社保、不按规定为员工参保以及以补贴代替社保等行为,会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社保待遇,或无法享受应有等级的社保待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第1条相关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导致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法院应当受理。天境星峰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劳务纠纷,让您倍感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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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温补贴与防暑降温费有什么区别?】 高温补贴属于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而发放的津贴,属于工资中的津贴和补贴。《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防暑降温费属于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职工福利。例如,《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 【法律索引】《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三条,《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九条。天境星峰律师团队,深谙劳务法律,为您的权益提供坚实保障。绍兴劳动纠纷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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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可以直接去法院,不去仲裁吗? 原则要先劳动仲裁,但是有特殊情况,比如你有单位给你的欠条,就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法条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浙江劳动纠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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