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再转让房地产并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对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按照改制重组前取得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确定。如果是经批准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的情况,那么作价入股时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批准的评估价格将作为确定金额的依据。而对于按购房发票确定扣除项目金额的情况,将按照改制重组前购房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本次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项目金额。购买年度是指购房发票所载日期的当年。这些政策的依据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