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沿海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水上拖带许可,需提交:1、《海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申请书》(一式两份);2、船检部门为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拖带航行出具的拖航检验证明及其复印件;3、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的技术资料(需提供材料清单目录);4、拖带计划以及拖带方案;需要已制定安全与防污染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证明材料;5、实施拖带的拖轮清单和拖... 【查看详情】
承托方(也称拖方)是海水拖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指用其拥有的或者租用的船舶,为他人提供海上拖航服务而收取拖航费的人。承拖方有的是专业性海上拖航企业;也有的是打捞、救助企业,因当今世界上海上打捞、救助业不景气而兼营海上拖航服务。随着海运业的发展,货物由自身无动力的驳船运输日益增多,而驳船需要靠拖船拖带;用于海上石油开发的钻井平台等钻井设备,多... 【查看详情】
海上海事拖轮船舶的种类主要是按航行区域划分的,当然与其功率大小也有关。功率大的,一般是远洋拖轮和沿海拖轮,小的功率则为内河拖轮和港作拖轮,等等。远洋拖轮又称为远洋救助拖轮,它必须具有良好的航海性能,可以在恶劣的条件下出海,而且还必须具备较高的航速,一般要求在17~20节,也有高达22节的,以便能使其尽快赶赴出事水域,完成救援任务,减少损失... 【查看详情】
在拖航作业中,拖索具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它包含了主拖缆、短缆以及龙须缆。如若在沿海航区和遮蔽航区拖航时,可以不配短缆。 船舶拖带按航区分,可以划分为:海上拖带、锚地拖带、港口拖带和内河拖带。按拖带方式分,可以发划分:吊拖、首拖、绑拖和顶推等。 船舶拖带是水上常见的比较经济的一种运输方式,但作为高风险作业的它往往会带来拖带... 【查看详情】
船舶拖带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发》第十条:船舶、设施航行、停泊和作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船舶和上海设施检验条例》第十九条:船舶、海上设施、集装箱的检验制度和技术规范,除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外,由船检局制订,经政fu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施行。《海上拖航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9》第1... 【查看详情】
在拖航作业中,拖索具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它包含了主拖缆、短缆以及龙须缆。如若在沿海航区和遮蔽航区拖航时,可以不配短缆。 船舶拖带按航区分,可以划分为:海上拖带、锚地拖带、港口拖带和内河拖带。按拖带方式分,可以发划分:吊拖、首拖、绑拖和顶推等。 船舶拖带是水上常见的比较经济的一种运输方式,但作为高风险作业的它往往会带来拖带...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