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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2011年底,肖某将儿子庄某从老家接到H市共同生活。2012年5月30日21时许,因庄某说谎不听话,肖某用衣架殴打庄某大腿内侧位置并罚跪约一个小时。次日1时许,因庄某在床上小便,肖某又用衣架殴打庄某的大腿内侧,用脚踢其臀部。当日5时许,肖某和丈夫发现庄某呼吸困难,即将庄某送到H市人民医院抢救,庄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医院警务室报案。经鉴定,庄某符合被巨大钝性打击致胰腺搓碎、睾丸挫碎、双侧后腹膜积血、全身多处皮下组织出血引起失血性休克合并创伤性休克死亡。裁判要旨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在管教孩子过程中,过失致小孩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被告人发现被害人呼吸困难后,主动送其到医院抢救,且明知医院警务室报案后,仍在现场等候处理,归案后亦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被害人的父亲、祖父母对肖某的行为表示谅解。综合肖某的具体犯罪情节以及尚有一女需要照顾的情况,对肖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以被告人肖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审宣判后,被告人未提起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刑事律师需要与被告的家人和亲友进行有效的沟通和支持。揭阳有名刑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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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某与王某系公媳关系。滕某告诉同村董某,儿媳王某“只要是外人,都肯发生性关系”,并唆使董某与王某发生性关系。董某遂答应去试试看。滕某又讲自己到时去“捉j”,迫使王某同意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当晚,董某在王某房间内与其发生性关系后,滕某随即赶至现场“捉j”,以发现王某与他人有j要将王某拖回娘家相威胁,并采用殴打等手段,强行对被害人实施性侵。因生理原因,滕某的性侵行为未能得逞。问题滕某、董某是否属于性侵罪共同犯罪?试分析他们的行为。两人成立性侵罪的共同犯罪。(1)滕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2)董某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虽系被害人自愿,但其行为是为滕某j王某提供便利条件,滕某以董某与王某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为威胁手段,迫使王某与滕某发生性关系,而这是董某与滕某在事先就已预谋的,董某与王某的性关系属于为滕某的性侵行为提供便利的行为,属于帮助犯,应当按照从犯的规定从宽处理。(3)滕某系性侵罪的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阳江刑事律师有效辩护刑事律师需要在法律和道德框架内为被告人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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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立案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刑事案件立案标准1、有犯罪事实,称为事实条件;有犯罪事实,是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如果没有犯罪事实存在,也就谈不到立案的问题了。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行为是指触犯刑律的、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所谓确已发生就是指犯罪事实确已存在,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必须有一定的事实材料予以证明,而不能是道听途说、凭空捏造或者捕风捉影。

刑事案件,一般是指行为人,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两类人,检察机关控告行为人涉嫌侵犯了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而国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根据检察机关的相关控告,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罚金、有期徒刑、极刑 剥夺政体权利等的刑事制裁,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秩序、公平正义的目的的案件。要注意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的一个对比,民事案件,适用的是当事人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当事人没有主动请求国家司法机关介入,那么司法机关不会主动干预当事人的纠纷。相反,在刑事案件中,国家司法机关在接到受害人或者民众报案、举报后,公安、检察机关就会主动介入侦查。一、刑事案件中批捕在逃人员是终身追捕吗?刑事案件中批捕在逃人员是终身追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已经立案就追究的犯罪嫌疑人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刑事律师在法庭上为被告人提供法律辩护。

刑立案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称为法律条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这是立案必须具备的另一个条件。只有存在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才具有立案的价值。只有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虽有犯罪事实发生,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凡犯罪行为人具有上述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的,就不应当立案。酒驾可能触犯三个罪名(从轻到重):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湛江专业刑事律师辩护

只要犯了法,即使不知晓刑法的规定例如某人不知道买卖野生动物属犯罪,也要受到刑事刑罚,不会减轻量刑。揭阳有名刑事律师咨询

案情概述2020年5月6日,徐某(家住三楼)与王某因言语不合发生争执,徐某一时激愤,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王某见状上前夺刀未果,徐某将菜刀抛掷到楼下公共租赁房附近。楼下居民发觉后向楼上质问,徐某听到质问声后,又去厨房拿第二把菜刀,王某再次上前夺刀未果,徐某又将第二把菜刀抛掷至楼下公共租赁房附近,楼下居民见状报警。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高空抛物行为虽未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其从建筑物抛掷物品行为已经构成高空抛物罪,依法判决被告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揭阳有名刑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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