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单能否作为确认工程量的依据?可以。注: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去哪个法院起诉?镇江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打官司的流程
从法律意义上讲,彩礼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而给付的金钱或财物,是一种附条件的特殊赠予,那么当条件无法达成时,彩礼是可以要求返还的。比如双方只是订婚但***没有登记结婚,或者虽然登记结婚但没有共同生活就要离婚,这时给付彩礼的一方都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离婚时也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在我们上述所讲的案例中,李先生与王女士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近五年,时间较长,双方还生育了子女,并且彩礼的数额依当地习俗基本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所以法院**终没有支持李先生要求返还彩礼的请求。镇江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打官司的流程合同一方违约如何主张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仲裁条款涉及管辖等相关问题应如何认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的,除非实际施工人表示认可或表示受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仲裁条款约束,否则仲裁条款*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实际施工人、合法分包人起诉承包人或直接起诉发包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审理。如果本案诉讼需要以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仲裁结果作为依据的,可中止审理,待仲裁程序结束后再恢复审理。人民法院对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之规定予以认定。实际施工人、合法分包人与承包人约定了仲裁条款,又以发包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实际施工人、合法分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仲裁已终结后,又起诉发包人的(包含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亦约定了仲裁条款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审理。
诉讼请求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费如何收取?答:*诉请解除合同的,按件收取诉讼费;既诉请解除合同,又有返还购房款等财产性诉讼请求的,按照财产性诉讼请求标准收取诉讼费,不再另外按件收取。参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级别管辖几个问题的批复》【已废止】***条......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其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来确定诉讼标的金额,并据以确定级别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一条既有财产性诉讼请求,又有非财产性诉讼请求的,按照财产性诉讼请求的标准交纳诉讼费。有多个财产性诉讼请求的,合并计算交纳诉讼费;诉讼请求中有多个非财产性诉讼请求的,按一件交纳诉讼费。 合同纠纷中关于定金是如何约定的?
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前发包人已经投入使用的,其能否以工程未经过竣工验收为由拒付工程款,竣工日期如何确定?发包人不能以此为由拒付工程款。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什么样的合同是无效的?高邮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律师费多少
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地址和实际施工的地址不一致,如何确定管辖?镇江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打官司的流程
房屋交易签订两份不同的合同,产生争议后,法院如何认定其效力?答:房屋买卖纠纷中,有时存在“阴阳合同”的现象。两份合同中“阴合同”对内,显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阳合同”对外,往往为了**、避税等其他目的。遇到此类纠纷,一般认定“阳合同”中为当事人虚假意思表示,内容无效;若双方说法不一,可通过实际履行情况、其他关联协议的约定等综合分析确立真实的合同。需要注意的是,“阴阳合同”严重违反了我国税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一般偷税行为有权行政处罚,数额较大或次数较多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镇江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打官司的流程
江苏宁扬律所,2022-03-04正式启动,成立了法律咨询诉讼代理,刑事辩护,婚姻继承纠纷,合同债务纠纷等几大市场布局,应对行业变化,顺应市场趋势发展,在创新中寻求突破,进而提升江苏宁扬律所的市场竞争力,把握市场机遇,推动商务服务产业的进步。是具有一定实力的商务服务企业之一,主要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刑事辩护,婚姻继承纠纷,合同债务纠纷等领域内的产品或服务。同时,企业针对用户,在法律咨询诉讼代理,刑事辩护,婚姻继承纠纷,合同债务纠纷等几大领域,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商务服务产品,进一步为全国更多单位和企业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商务服务服务。江苏宁扬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涉及刑事辩护业务 主要法律服务包括 1.在侦查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提出法律意见等; 2.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3.在一审、二审审判阶段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4.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5.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6.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担任刑事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代为控告、参与协商、谈判、代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及支持公诉等; 7.刑事案件申诉以及企业刑事风险防控等。 民商事诉讼业务 主要法律服务包括 1.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等合同纠纷; 2.劳动人事等仲裁或诉讼,雇佣或劳务合同纠纷; 3.肖像、名誉、荣誉侵权纠纷; 4.侵犯财产权利的损害赔偿纠纷; 5以上相关纠纷前期非诉讼处置; 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业务 主要法律服务包括 1.离婚、继承等家事纠纷的谈判、诉讼; 2.个人或家族财富保障及传承筹划; 3.婚前协议、婚内财产约定的起草、见证; 公司法律业务 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业务 劳动人事业务等多个环节,在国内商务服务行业拥有综合优势。在法律咨询诉讼代理,刑事辩护,婚姻继承纠纷,合同债务纠纷等领域完成了众多可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