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基本参数
  • 品牌
  • 宁扬律所
  • 诉讼业务
  • 刑事案件代理辩护
  • 非诉讼业务
  • 专项法律服务,咨询及文书服务
  • 服务内容
  • 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经济案件,职务案件
  • 所在地
  • 江苏
刑事企业商机

(1)提出具有从轻量刑情节的辩护意见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量刑时要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量刑情节的适用及其调节比例。对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应当充分体现从宽。具体确定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时,应当综合平衡调节幅度与实际增减刑罚量的关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律师可以依照法定从轻、减轻和酌定从宽的规定,结合各地省高院的实施细则,向控诉机关有针对性地提出案件存在相关情节,亦可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盗qie罪一般刑期多久?南京刑事案件敲诈勒索罪律师咨询

2、确定宣告刑过程中有哪些常见问题(1)减轻处罚是否可以判处条文没有规定的刑种或刑期可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1994年2月5日下发的《关于适用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减轻处罚能否判处刑法分则条文没有规定的刑罚问题的答复》中指出“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包括判处刑法分则条文没有规定的不同种的刑罚”。虽然该文件现已被废止,但在新的文件出台之前,该文件的精神仍然具有适用性。此外,从刑罚的配置来看,只有允许这样操作,才能保证刑罚适用的连续性。例:张三犯***罪,应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具有立功等减轻处罚情节,就可以判处该条文没有规定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甚至是管制。江苏刑事案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咨询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刑事诉讼的围绕着证据展开,而大多数证据材料都是在侦查阶段收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涉及到立案、拘留、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几个环节,这几个环节对证据的要求依次递增。其中,立案对证据的要求是侦查部门认为有犯罪事实存在;拘留人的证据要求是侦查部门认为犯罪事实极有可能是该人所为;逮捕则不仅需要有证据显示该人极可能实施了犯罪,还需要这些证据中已有部分是核实无误的;移送审查起诉的证明标准是“证据确实、充分”,则需要同时具备①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②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③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因此,侦查部门在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时需要有已查实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提请批准逮捕前的30天拘留期限对他们而言就是收集证据的黄金时间。当事人被关进看守所后,与外界断绝了联系,信息完全不对称,兼之普通民众对公安机关等公权部门具有天然的敬畏心理,在面对侦查人员的讯问时往往会惊慌失措,甚至作出了与事实不符、对自己不利的陈述。而且大多数当事人不了解法律,也不知道自己享有何种权利,如果在被拘留初期没有与辩护律师会见,得到法律上的帮助。

二、审查起诉阶段案件流转至检察机关,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在该阶段,律师可以查阅所有案卷,会见也无障碍,同时亦可自行调查取证或者申请调查取证,辩护权限大为增加。实践来看,律师在该阶段向办案机关(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只要方法得当、有理有据,一般均能够较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相反的,如果把所有的辩护观点、证据均放置在审判阶段,搞所谓的“证据突袭”,在现行诉讼体制下,其实并不有利于当事人。审查起诉阶段,案件定性、证据合法性审查(审查侦查行为)及量刑建议是相对重要的辩护意见三个展开点。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效果。

(三)与主刑保持一致罚金刑要按照主刑对应法定刑幅度所规定的数额判处。比如刑法规定***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20万元罚金,数额巨大的,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5-50万元罚金。当某被告人犯此罪,数额巨大,但依法减轻处罚后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档次量刑时,对应的罚金也只能在该档次所规定的2-20万元范围内判处,而不能仍在上一档规定的5-50万元(重合部分可以)内判处。再比如,新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规定了罚金,而旧法没有罚金,如果对被告人适用新法,一定要对应的判处罚金。妨害公务罪一般刑期多久?浙江刑事案件公安阶段律师咨询

刑事案件可以撤案吗?南京刑事案件敲诈勒索罪律师咨询

(2)减轻处罚是否可以减至免予刑事处罚不可以。减轻处罚和免予刑事处罚本质不同,前者要求处罚,必须给予一定的刑罚,而后者是不处罚,不能判处刑罚。因此,对减轻处罚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不能减至免予刑事处罚。当与具体罪行对应的法定量刑幅度中比较低的法定刑已是比较低刑种时,不能依据减轻处罚情节而免予刑事处罚。当然,这种情况下,确实情节较轻的,也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不过只能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而不能是根据减轻处罚情节所对应的条款。例:张三轻伤一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其具有立功等减轻处罚情节,不能根据该情节判处其免予刑事处罚,但可以综合案情,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对其免予刑事处罚。南京刑事案件敲诈勒索罪律师咨询

江苏宁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22-03-04,位于兴城西路189号虹扬台商会馆9楼,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规范化运营和高质量服务,赢得了客户及社会的一致认可和好评。公司主要经营法律咨询诉讼代理,刑事辩护,婚姻继承纠纷,合同债务纠纷等,我们始终坚持以可靠的产品质量,良好的服务理念,优惠的服务价格诚信和让利于客户,坚持用自己的服务去打动客户。江苏宁扬律所致力于开拓国内市场,与商务服务行业内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伙伴关系,公司以产品质量及良好的售后服务,获得客户及业内的一致好评。江苏宁扬律师事务所本着先做人,后做事,诚信为本的态度,立志于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刑事辩护,婚姻继承纠纷,合同债务纠纷行业解决方案,节省客户成本。欢迎新老客户来电咨询。

与刑事相关的文章
与刑事相关的产品
与刑事相关的资讯
与刑事相关的**
与刑事相关的标签
产品推荐
相关资讯
信息来源于互联网 本站不为信息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