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基本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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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企业商机

2.在某些领域,实际损失是难以量化的,例如机会成本的举证。可以参考知识产权方面的判罚标准,在难以举证证明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可采纳固定的赔偿标准。例如《著作权法》第54条第2款规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即,在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无法举证情况下,《著作权法》规定了500元-500万元区间的酌定赔偿额。虽然是否能涵盖那些无法量化的损失不得而知,但从立法本意上,至少肯定了只要存在不合理、非合约行为就会造成损失的客观性。相比侵权行为的不可预见性,合同提前协商、确定的过程本身就蕴含缔约各方对于合作行为的价值判断,这种情形下,只要不存在地位、赔偿能力等个体因素上的差距,更多地尊重意思自治,减少公权力介入,不失为维护判决公允性的有效途径。买卖合同纠纷去哪个法院起诉?江苏买卖合同纠纷律师法律咨询

.不应过多介入合同自治而轻易否定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对合同作出的相关约定,包括违约金条款。通常情况下,除格式条款外,各方当事人均会秉着避免负重**律风险的原则审慎地商议合同条款细节,特别是对于公司主体,其具备委托、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或者内部法务审核合同条款的人力和财力。各方专业人员对于损害赔偿条款,包括违约金的设定,应推定为对自身利益的充分维护,不论这些条款的目的是补偿性还是惩罚性。更有甚者,提供合同文本的一方作为强势方,却在违约后主动提出违约金过高要求调整,此种情况下更不宜应允其要求,否则难以体现诚信原则。中介合同纠纷去哪个法院起诉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吗?

Q1.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已过诉讼时效期间抗辩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不能。但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诉讼请求不具体则大致可分为请求不明确、请求不充分、请求不当几种情形:1、诉讼请求不明确时的处理?民诉法司法解释第463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当满足:权利义务主体明确、给付内容明确;法律文书确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可见,如果未写明诉请继续履行合同的“具体履行内容的”,法院可能会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明确。如甲乙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后,甲方单方解约,乙方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法院认为应该变更为确认甲方单方解约行为无效,因为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太过笼统,不便于法院的执行。此外,还有选择性的诉讼请求,也属于诉讼请求不明确的问题。如原告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同时又表示如果法院认为合同不能继续的,则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此时法院可能会认为诉讼请求不明确,并向当事人释明,要求其进行选择并明确,否则可能会全案驳回。。 合同纠纷中关于定金是如何约定的?

    多份买卖合同就同一事项的约定存在***,应以文义解释作为起点,以当事人真实意思为中心的目的解释为主要解释规则,习惯解释作漏洞补充,诚信原则决定解释方向,各规则综合运用并相互印证,选择真实、**终、更优解释。🔹规则描述当事人就同一标的物签订多份房屋买卖合同,就同一事项,不同合同条款约定存在***。要综合运用文义解释、目的解释、体系解释、习惯解释、诚信解释等解释规则并相互印证。文义解释是合同解释的起点,当事人的共同意志是合同解释的依据。以当事人真实意思为中心的目的解释是解决数份合同***条款解释选择问题的主要规则。作为辅助规则的习惯解释,起到漏洞补充的作用;诚实信用原则决定合同解释的方向。应综合考虑各解释规则,统筹兼顾,相互协调,**终达到确定当事人真实意思,公正裁判的目的。经过以目的解释为**的解释选择后,**终的结果呈现三种形态:一是真实意思条款排除虚假意思条款;二是**终约定排除阶段性约定;三是选择更优解释条款。 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依据。江苏买卖合同纠纷律师法律咨询

购房人因卖房人违约而遭遇限购政策,还能否请求合同继续履行?江苏买卖合同纠纷律师法律咨询

    按方面分类,合同**终法律状态一般可以归类为有效与无效两方面,而据此可以主张不同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1)如果合同无效,则当事人应当主张缔约过失责任;(2)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通常会针对违约行为展开争议,可以主张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具体每种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承担方式,法律都有相应的规定,不再赘述。值得注意的是,主张违约责任,一定要与诉讼目的结合。例如,基于合同有给付行为的原告请求确认合同无效,需要同时提出返还原物或者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等请求。而我们日常**常见的,可以说是主张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同时要求被告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如违约金)。多说一句,这种情况在其他类型纠纷中并不一定适用。如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对于未登记的房产,原告直接起诉被告协助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依法分割该房产,显然是不合适的。对于未确权的房产主张分割,原告应当首先诉请确认份额,这是基于不同法律环境的特点。而且,关于违约责任承担我国遵循损失填补原**法典第585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此规定沿用原合同法。 江苏买卖合同纠纷律师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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