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贸易是与加工贸易相对而言的贸易方式。现代物流实用词典解释:一般贸易指单边输入关境或单边输出关境的进出口贸易方式,其交易的货物是企业单边售定的正常贸易的进出口货物。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是海关监管货物的一种。《海关法》规定,货物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时,其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向进出境口岸海关请求申报,交验规定的ZHENG件和单据,接受海关人员对其所报货物和运输工具的查验,依法缴纳海关关税和其他由海关代征的税款,然后才能由海关批准货物和运输工具的放行。一般贸易货物在进口时可以按一般进出口监管制度申办海关手续,这时它就是一般进出口货物;也可以享受特定减MIAN税优惠,按照特定减MIAN税监管制度申办海关手续,这时它就是特定减MIAN税货物;也可以经海关批准保税,按照保税监管制度申办海关手续,这时它就是保税货物。 了解目的国关税政策,合理申报货物价值,降低税费成本。江门国际海运代理报关委托
报关单的填制必须真实,要做到两个相符:一是单证相符,即报关单与合同、批文、FP、装箱单等相符;二是单货相符,即报关单中所报内容与实际进出口货物情况相符。不同合同的货物,不能填在同一份报关单上;同一批货物中有不同贸易方式的货物,也须用不同的报关单向海关申报。一张报关单上如有多种不同商品,应分别填报清楚,但一张报关单上不能超过五项海关统计商品编号的货物。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的料、及进口后经批准转内销或作为资产顶进,也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中填报的项目要准确、齐全。电脑预录入的报关单,其内容必须与原始报关单上的内容完全一致。向海关递交的报关单,事后发现差错,须立即填写报关单更正单,向海关提交更正手续。对于海关放行后的出口货物,由于运输工具配载等原因,全部或部分未能装载上原申报的运输工具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改申请》。汕尾海关代理报关收费对于特殊货物,需提前申请相关许可证或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提交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它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地位。它既是海关监管、征税、统计以及开展稽查和调查的重要依据,又是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核销,以及出口退税和外汇管理的重要凭证,也是海关处理ZS、违规案件,及税务、外汇管理部门查处骗税和套汇犯罪活动的重要信息。2018年8月1日,海关总署宣布,即日起,海关进出口货物整合申报正式实施。原报关单、报检单将合并为“一张大表”进行货物申报,让企业真正实现一次申报、一单通关。按货物的流转状态、贸易性质还有海关监管方式的不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可以分为以进口货物报关单与出口货物报关单。
报关手续又称“通关手续”,是指进出口商向海关申请进口或出口,履行海关规定的手续,接受海关的监督与检查。当办完各种手续,付清应缴税款及其他费用,经海关同意,进出口商品即可通关放行。当进口货物抵达进口国的港口、车站或机场时,进口商应向海关提交有关单证和填写由海关发出的表格。一般来说,要提交进口报单、货运提单、商业F票以及有关证明书(包括原产地Z明书、进口许K证、品质证S、卫生检验证S等),由海关逐一检查。海关按照有关法令和规定,查验准备运进海关的货物,审核货物和单证是否一致。当海关认定各种单证符合规定,且货物与单证完全一致后,进口商应按规定缴纳税款及其他费用,然后货物便被允许进入海关。如果进口商对某些特定的商品,如水果、蔬菜、鲜鱼、鲜花等易腐烂和衰败的商品,要求货到时立即从海关提货,进口商可以在货到前先申办提货手续并预付一笔进口税,经海关检验进口商品无问题后,进口商可以把货先提走,次日再来补办通关手续和补齐进口税。有时货物已到海关,进口商如想延期提货,可以把货物存入海关的保税仓库,暂时不缴纳进口税。在存仓期间,货物可再行出口,不必申办通关手续。但当货物需由保税仓库运往该国国内市场销售时。 报关代理了解海关政策法规,能够及时提醒企业有关法规的变化和风险点,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查验是通关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海关查验可分为3种:彻底查验、抽查和外型检验。海关自查验受理起,到实施查验结束,反馈查验结果不会超过48小时。海关查验货物时有3个要求:1、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按海关的要求负责货物的搬移、拆装箱和重封货物的包装等工作;2、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提取货样,货物管理人员应当到场作为见证人;3、申请人应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有关费用,同时按海关规定交纳规费。当海关接受了进出口货物的申报,对相关单证资料进行了核查,查验了实际的货物,并在纳税义务人缴纳税费之后,在货运单据上签印放行。需要注意:没有经过海关放行的监管货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提取或发运货物。进出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需海关特殊处理的,可向海关申请担保放行。海关对担保的范围和方式均有明确的规定。 代理报关服务,为您的国际物流提供多方位支持。茂名代理报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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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是指进出口企业在海关提交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海关给予《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来料加工及中小型补偿贸易登记手册》、《外商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成品登记手册》(以下均简称《登记手册》)、《进出口货物征M税证明》(以下简称《征M税证明》)或其他有关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备案号长度为12位,其中第1位是标记代码。备案号的标记代码必须与“贸易方式”及“征免性质”栏目相协调,例如:贸易方式为来料加工,征免性质也应当是来料加工,备案号的标记代码应为“B”。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除少量低价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的外,必须在报关单备案号栏目填报《登记手册》的十二位编码。加工贸易成品凭《征M税证明》转为享受减M税进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填报《征M税证明》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登记手册》编号。凡涉及减M税备案审批的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征M税证明》编号,不得为空;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予填报。 江门国际海运代理报关委托
海关监管货物是指所有进出境货物,包括海关监管时限内的进出口货物,过境货物、转运货物、通运货物,特定减M税货物,以及暂时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和其他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的出口货物;自进境起到办结海关手续止的进口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的过境、转运和通运的货物。实践之中,“海关监管货物”主要处于以下两种状态:一是进境货物尚未提交海关进口手续或出口货物虽已办好海关出口手续但尚未装运出口,仍存放于海关监管场所的进出口货物;二是进境货物海关放行,但仍处于海关监管之下,需要纳入海关后续管理范畴,这一类海关监管货物主要包括保税进口、暂时进口和特定减M税进口的货物等。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