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学生更加安全、高效的使用教育装备,定期对教育装备进行检修是十分必要的。定期对电子白板、计算机等进行检修可以规避漏电、电路老化、火灾等安全事故。对于出现故障的教育装备,除了请专业的装备人员进行维修以外,还要注意装备的使用年限。有些教育装备出现问题是因为使用年限较长,到了需要更换的时间。因此,对到了一定使用年限的教育装备要及时地更换。如果不及时更换,不仅会影响教学的进度和效果,甚至更会耽误学生的学习。通过合同的约定由供应商录入项目设备清单,并在线打印采购项目验收与结算清单,解决了资产与财务数据一致。河北中小学项目管理系统

学校经授权的教师可以根据教学需要申报项目需求,学校领导审批汇总后上报业务主管单位。教育局业务主管单位对学校上报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可直接调取学校存量数据表来核实上报需求并完成初步筛选,筛选完成后可以批量导出进入到线下的调研论证阶段,待年度预算资金及项目敲定后回传至平台内,同时生成年度计划报表,年度预算编制完成。针对追加预算及调整预算的特殊情况,特构造应急预算模块,由教育局主管部门提前将项目资金明细导入到相应学校的平台账号内,由学校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实施方案,学校分管领导进行审批,然后报送给教育局主管部门**终审核,只有审批通过后的项目才能进入**招投标。项目中标后,集中采购的项目由教育局创建项目信息,学校自行采购的项目由学校创建项目信息,关联资金来源和指定中标供应商(需提前注册)。供应商在项目实施中动态将履约过程中的过程性资料采购合同、采购文件、报价文件等信息均加以采集,并及时上传到平台中。验收、整改等节点严格控制,规范了履约验收的全流程。让信息对称让过程留有痕迹。内蒙古项目管理决策平台优化学校教育装备管理对于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创造更好的教学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采购购买的装备资产使用《履约验收》模块录入,生成项目过程化资料,由中标供应商操作,项目结束后,资产自动入库。该方法的存量数据录入是以中标项目为单位进行录入,优势主要有:①、避免了学校资产盘点与细节配合的繁重工作量,使得存量数据的录入行之有效,保障平台中存量数据的准确性;②、可将项目过程材料与资产一并录入平台,实现了质保期内合同履约的有效监管;③、对供应商进行了一次切实有效的培训,为后续平台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构建了一个统一的全市中小学教育装备管理平台,引入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旨在提高教育装备管理效率,提升教育装备管理水平。在理科实验室模块中,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了对以中小学实验室为主的教育装备数据和实验教学课程开出数据的管理,并提供了多维的数据可视化手段,为教育装备的管理与决策提供了支撑。平台在功能设计上分别设有市、区、校管理员管理人员。在教育装备标准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教育装备配备标准数据库。该数据库具有三大特点:一是更新及时,未来更新的配备标准,平台会及时导入,并建立新旧标准衔接;二是统一管理,通过国家标准管理界面,可以对平台内执行的国家标准进行管理,具体的管理内容包括标准的创建、标准设定、标准发布、标准删除等操作;三是自定义适配,通过自定义标准管理界面,可以对平台内执行的自定义标准进行管理,便于本地区装备标准的落实。通过扫描资产二维码一键智能报修,实现:一、质保内的合同履约监管。

建设教育装备标准和数据管理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为主线,立足于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和实验教学管理,实现市、区、校三级管理,即按照三级用户的业务需求进行建设,充分满足全市教育装备管理工作的日常应用需求。平台以“操作简单、维护便捷”为原则,根据市教育装备部门设计的管理构架要求和实际工作需求进行研发,确定了“一个统一平台、三个核心数据库、五大管理模块”的建设方案,将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实验教学管理与数据库有机结合,有利于建设市、区、校三级联动的教育装备基础数据采集平台,并便于后期维护与升级。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辽宁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软件定制
项目计划是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时间计划、资源计划和成本计划等。河北中小学项目管理系统
但是在装备配备过程中,很多学校一味地追求新技术新设备忽略了教育装备管理工作。有些学校每年都坚持采购新的教育装备但不重视管理,导致很多装备配得多、用得少,浪费多、利用少,很多装备都处于被闲置的状态。这不仅导致大量资源和资金被浪费,还违背了教育装备配备的初衷。在近些年中学实验操作考试和教育装备的各项检查中我们发现,很多学校都沒有配备专门的装备管理人员,大部分实验课程都是任课老师兼任实验老师,各项新的教学仪器设备也是任课老师自行掌握使用,没有专门的装备管理人员负责。河北中小学项目管理系统
将有关线索移交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处理。第三十七条在采购项目投诉、举报处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采购方式、评审规则、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存在歧视性、限制性、不符合采购政策等问题的,依照《中华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八条在采购项目投诉、举报处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采购人存在无预算或者超预算采购、超标准采购、铺张浪费、未按规定编制采购实施计划等问题的,依照《中华采购法》、《中华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党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九条采购项目涉及秘密的,按照涉密**采购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条因采购人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实施采购的,可以适当简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