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化学原料药批准通知书发放(二)化学原料药登记后,经关联审评或单独审评通过的,发给化学原料药批准通知书及核准后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标签,该批准通知书与原核发的化学原料药药品注册批件具有同等效力;审评不通过的,发给不予批准通知书。对于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关联审评审批和监管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年第56号公告)要求转入登记平台的化学原料药,已有药品批准文号(包括进口药品注册证号,下同)的,不再发给化学原料药批准通知书。研究院开展技术研发与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与孵化、人才培育与汇聚、科技交流与合作、校地校企共建等工作。陕西原料药再注册
研制局部疗效制剂时,如工艺与已上市产品完全一致,一般可不需要进行局部刺激性和/或过敏性试验研究。但若工艺与已上市产品存在差异,需进行人体药效学研究、体外释放或局部吸收试验等,证明该差异不影响药物的安全有效性,才可只进行局部刺激性和/或过敏性试验研究而不进行临床研究。若难以证明工艺之间的差异不影响药物的安全有效性,则需要进行局部刺激性和/或过敏性试验研究以及临床研究。该要求已在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中有所说明,且“已有国家标准药品”概念是我国仿制药概念的扩展延伸。青海原料药再注册所研究院在临床前药物质量研究、杂质研究、基因毒性杂质研究、包材相容性研究等方面形成特色和优势。
注意事项:在批准证明文件中,必须包括近五年内的(再)注册批件及其附件、所有补充申请批件、备案情况以及标准颁布件/修订件等。第二轮再注册时,只需提交轮再注册之后的文件。药品(再)注册批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过期的申报将不予再注册并撤销文号。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提供具有相应生产范围且在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GMP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并涵盖申报品种的认证范围。审查要点包括:(1)从取得批件或再注册批件的年度开始,按年度顺序列出产销量,以制剂单位为万计(例如万片、万支、万粒等),原料以公斤计量;(2)明确抽验情况,包括具体的抽验部门、被抽批号和检验结果等,并提供抽验报告;确认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
对于产品质量“等同性”的判断,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进行、系统的质量控制研究,并参考新药的要求。主要的研究内容包括原料药的制备工艺研究、结构确证研究、制剂工艺研究、质量研究和稳定性研究等。其中,原料药制备工艺研究应依据《化学药物原料药制备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中的一般规律进行,适用于研制已有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如果研制产品与已上市产品的制备工艺一致,制备工艺研究中应提供已上市产品的详细制备工艺和出处。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获得登记号后,CDE平台公示相应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的登记号、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和生产地址等基本信息。研究院提供实验室房租、物业费、实验仪器租金等项目优惠,共享优良员工,及融资服务、人资服务等技术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剂通常采用外购原料药,来源众多,质量存在差异。因此在选择原料药时,除了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质量,还需要观察具体项目的检测数据,择良选用。在选用辅料时,除非有证据表明某些特殊的辅料已被使用在已上市产品的中,否则通常优先选取安全性有保障的常规辅料,并且辅料的级别应符合给药途径的要求。如果有证据表明研制产品的组成与已上市产品完全一致,包括所使用的辅料规格也完全一致,那么筛选过程就可以被免除。研究院致力于打造“面向鲁中、服务山东、辐射全国”的区域性医药技术创新与资源共享中心。青海原料药再注册所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承担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等省部级以上项目35项。陕西原料药再注册
关于登记号注销:登记人主动申请注销已通过审评审批的化学原料药登记号的,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登记人向所在省局递交材料,由省局向国家局书面提出注销;境外生产化学原料药登记人直接向药审中心提出注销申请。再注册审评审批未通过的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由省局做出不予再注册决定后,向国家局书面来函注销化学原料药登记号;再注册审评审批未通过的境外生产化学原料药,由药审中心做出不予再注册决定后,国家局按程序注销化学原料药登记号。陕西原料药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