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由属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再注册,境外生产化学原料药由药审中心开展再注册。已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化学原料药,基于原批准文号进行再注册;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已通过审评审批标识为“A”的化学原料药,基于发放的化学原料药批准通知书进行再注册。化学原料药登记人应在药品批准文号或化学原料药批准通知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省局(或药审中心)申请再注册,审评通过的,发给再注册批准通知书;不予通过的,发给不予批准通知书。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到位经费7400余万元,合作建立院企实验室7家。天津原料药再注册院
注意事项:在批准证明文件中,必须包括近五年内的(再)注册批件及其附件、所有补充申请批件、备案情况以及标准颁布件/修订件等。第二轮再注册时,只需提交轮再注册之后的文件。药品(再)注册批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过期的申报将不予再注册并撤销文号。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提供具有相应生产范围且在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GMP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并涵盖申报品种的认证范围。审查要点包括:(1)从取得批件或再注册批件的年度开始,按年度顺序列出产销量,以制剂单位为万计(例如万片、万支、万粒等),原料以公斤计量;(2)明确抽验情况,包括具体的抽验部门、被抽批号和检验结果等,并提供抽验报告;确认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天津原料药再注册院淄博生物研究院生物技术研发与服务平台致力于生物技术及其制品的实验室研发与技术服务。
审核要点:如果批准药品的文件或再注册批准文件中要求继续完成工作,应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并附相应资料。申请再注册药品需要进行IV期临床试验的,应提供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申请再注册药品必须进行新药监测时,应提供监测情况报告。对于在2008年1月10日之前批准的化学药品注射剂和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在再注册批件中注明“应按照(国食药监注[2008]7号)的要求完成相关研究工作”的,应提供相关的研究资料。申请再注册的中药注射剂,应提供国家局出具的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结果。
每项资料加“封面”,每项资料封面上注明:药品名称、资料项目编号、资料项目名称、申请人/注册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右上角注明资料项目编号,左上角注明注册分类。各项资料之间应当使用明显的区分标志。各项文件通过标签与其他文件分开。申报资料项目目录,申报资料首页为申报资料项目目录(见附3),目录中申报资料项目按申报资料要求的顺序排列。宜在每项申报资料所附图谱前面建立交叉索引表,说明图谱编号、申报资料中所在页码、图谱的试验内容。适用《M4:人用药物注册申请通用技术文档(CTD)》格式的,参照ICH相关要求提交目录。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不墨守成规,勇于创新,敢于挑战。
药物研究和开发的基础在于原料药的制备。原料药制备是药物研发的起始阶段。制备出符合要求的原料药对于药物研发过程中的药理毒理研究、制剂研究、临床研究至关重要,同时也为质量研究提供了详细的信息。通过对工艺全过程的控制,能够保证生产工艺的稳定、可行,从而为上市药品的生产提供符合要求的原料药。本指导原则遵循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要求,秉承药物研发规律,并借鉴国外指导原则的理念和经验,结合国内药物研发的实际情况,并考虑药品评价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而制订的。目的是通过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要求,分析原料药制备研究中存在的具体技术问题。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基本涵盖化学药物、生物技术制品、天然药物(含中药)三大药物类别的技术服务。天津原料药再注册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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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产品质量“等同性”的判断,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进行、系统的质量控制研究,并参考新药的要求。主要的研究内容包括原料药的制备工艺研究、结构确证研究、制剂工艺研究、质量研究和稳定性研究等。其中,原料药制备工艺研究应依据《化学药物原料药制备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中的一般规律进行,适用于研制已有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如果研制产品与已上市产品的制备工艺一致,制备工艺研究中应提供已上市产品的详细制备工艺和出处。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获得登记号后,CDE平台公示相应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的登记号、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和生产地址等基本信息。天津原料药再注册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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