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由属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再注册,境外生产化学原料药由药审中心开展再注册。已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化学原料药,基于原批准文号进行再注册;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已通过审评审批标识为“A”的化学原料药,基于发放的化学原料药批准通知书进行再注册。化学原料药登记人应在药品批准文号或化学原料药批准通知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省局(或药审中心)申请再注册,审评通过的,发给再注册批准通知书;不予通过的,发给不予批准通知书。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先后为新华制药、瑞阳制药、东岳集团等500余家企业提供服务。黑龙江原料药再注册申请
确保原料药质量:技术审评通过对原料药的理化性质、纯度、杂质含量等关键质量指标的检测和分析,可以确保原料药的质量符合现行法规要求和质量标准。这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性的基础。评估原料药安全性:技术审评还包括对原料药的毒理学、遗传毒性、生殖毒性等安全性指标的研究和评估。这些评估结果对于判断原料药是否具有潜在的安全风险具有重要意义。验证原料药有效性:根据原料药的药效学研究结果,技术审评可以评估其是否具有预期的效果。这对于确保原料药在临床上能够发挥预期的疗效至关重要。黑龙江原料药再注册申请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中心价值观:客户至上,员工为本,创新敬业,诚信共赢。
请提交《药品再注册申请表》所需的材料:1.证明性文件:(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变更文件的复印件。(2)《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的复印件。(3)《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复印件。(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复印件。2.五年内生产、销售、抽检情况总结。3.五年内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及不良反应情况总结。4.如符合以下情况之一,需提交相应资料或说明。5.需提供药品、生产工艺、药品标准及工艺真实性的承诺书。
审评工作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审评效率,缩短审评周期,以满足企业的需求。原料药再注册的审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企业按照相关法规和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准备再注册申请材料,并提交给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药品监管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评。审评内容包括原料药的化学性质、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审评人员根据审评结果,提出审评意见和建议。对于需要补充资料的,发出补充资料通知书;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不予批准的建议。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以项目引进、联合开发、委托开发、项目孵化等模式开展工作。
在过渡期内,原料药登记人需要继续维持原料药的生产和销售。这包括确保原料药的生产质量、满足市场需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等。登记人需要加强与生产部门、销售部门等内部部门的沟通和协作,以确保原料药的稳定生产和供应。同时,登记人还需要关注市场动态和客户需求,及时调整生产和销售策略以满足市场需求。在过渡期内,原料药登记人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和风险。这些挑战和风险可能来自监管部门、市场竞争、客户需求等多个方面。登记人需要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和应对措施。研究院下属药物质量研究中心:是专业从事原料药、制剂等药物质量研究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黑龙江原料药再注册申请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可为医药企业和相关健康产业提供从研发到产业化的“一站式”完整技术服务。黑龙江原料药再注册申请
制药的工艺应一致,包括原材料和辅料来源、规格等。经验证,新开发的产品在质量和生物等效性方面符合已上市产品的标准,则新产品可以采用已上市产品的质量控制和安全性、有效性信息。如果原材料和制剂工艺与已上市产品不完全一致,则需进行必要的研究,以验证新产品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然后才能采用已上市产品的质量控制和安全性、有效性信息。因为这些差异可能会影响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控制。自2016年药品审评审批改变以来,我国的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逐渐进入关联审评审批阶段。黑龙江原料药再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