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当API标准中包含已识别的亚硝胺杂质,且制造商依赖供应商提供的亚硝酰胺测试结果分析证书时,必须定期验证供应商分析的可靠性。其药品制造商和申请人在设计其控制策略时,应评估在使用有风险的原料药的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亚硝酸盐。制造商和申请人还应确定亚硝胺前体是否作为杂质存在于原料药中,因为它们在药品制造过程中可能会形成亚硝胺杂质。制造商和申请人也应评估亚硝胺是否会在成品药品的保质期内形成。如果亚硝胺是通过可以避免的外源性来源引入药品的,制造商和申请人应消除亚硝胺杂质的来源。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生物技术研发与服务平台包括分子生物学室、分离纯化室、动物房等功能区域。山西药品中NDSRIs杂质研究机构
(2)如果发现风险,进行确认测试;(3)根据适用要求向 FDA 报告旨在防止或减少亚硝胺杂质的变化。较重要的是,API和药品制造商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或防止亚硝胺的存在原料药和药品中的杂质。1.本指南由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药品评价与研究中心 (CDER) 药品质量办公室制定。2.就本指南而言,术语“活性其药物成分”应解释为药品中的活性成分(参见 21 CFR 210.3(b)(7)和 21 CFR 314.3(b) 中对活性成分的定义)。本指南中,术语“活性其药物成分”和“药物物质”也可互换使用。山西药品中NDSRIs杂质研究机构研究院功能实验室占地面积1.2万㎡,分为技术研发与中试研究两大板块,共设有15个功能单元(在建3个)。
制定药品的规格,如果检测到亚硝胺杂质高于LOQ值,制造商或申请人应制定策略,确保亚硝胺水平保持在推荐的AI限值内。如果测试发现亚硝胺杂质水平高于推荐AI限值的10%,包括在到期时的稳定性样品中,控制策略应包括药品中已鉴定亚硝胺杂质量的规格限值。当由于API结构、API合成工艺或API的生产工艺而存在形成亚硝胺的重大风险时,也建议采取控制策略。此外,考虑到亚硝胺杂质及其在药物中存在的现有不确定性,即使初始测试结果低于建议AI限值的10%,也建议对监管(主要或展示)和验证批次进行测试,并且当生产工艺、辅料、API或其他可能在产品生命周期内导致亚硝胺形成的关键元素发生变化时,替代方法应得到充分的工艺确认和充分的统计控制证据的支持,如果是经批准的产品,则必须根据§314.70、314.97和601.12(视情况而定)提交给FDA。
如果API制造商对API批次进行再加工或返工,以控制亚硝胺杂质水平,质量单位应监督此类批次的再加工或返工。再加工或返工操作应遵循ICH Q7中的建议。原料药中亚硝胺杂质的控制,如果检测到亚硝胺杂质高于LOQ,API制造商应制定策略,确保亚硝胺水平保持在推荐的AI限值或低于推荐的AI值。制造商应制定适当的控制策略,以确保API中亚硝胺水平可靠地保持在推荐的AI限值以下,同时考虑到批次与批次的变化。鉴于亚硝胺杂质及其在药物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对于杂质检测量超过推荐AI限值10%的风险原料药,制造商应在每批放行时对其进行测试,并在复验日期对稳定性样品进行测试,以确定是否存在亚硝胺杂质。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形成了从源头发现到中试的临床前研究链条。
仲胺、叔胺和季胺以及亚硝酸盐也可称为亚硝胺前体。在本指南中,原材料是一个通用术语,用于指用于生产中间体或原料药的起始材料、试剂和溶剂。供应商提供的含亚硝胺杂质的原材料:当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含有亚硝胺或前体时,可能会引入亚硝胺杂质。原子能机构观察到供应商来源材料中亚硝胺杂质的以下根本原因:在运输溶剂的储存容器之间转移杂质时,在新鲜溶剂(邻二甲苯、甲苯和二氯甲烷)中发现了亚硝胺。亚硝酸钠是某些起始材料(如叠氮化钠)中的已知杂质,可能存在并在酸性条件下与胺反应形成亚硝胺。研究院开展技术研发与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与孵化、人才培育与汇聚、科技交流与合作、校地校企共建等工作。山西药品中NDSRIs杂质研究机构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按照《良好的自动化管理规程》建立了符合国家“数据完整性”要求的系统环境。山西药品中NDSRIs杂质研究机构
当存在亚硝胺杂质的风险时,进行确认性测试。由于亚硝胺的理化性质(低分子量、一些挥发性和高毒性),亚硝胺分析测试方法需要具有特异性、出色的色谱分离和高度灵敏的检测能力。向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为防止或减少原料药和药品中的亚硝胺杂质而实施的变更。这包括根据《美国联邦法规》第21篇第314.420(c)条提交任何药品主文件(DMF)修正案,以及根据《美国法典》第21章第314.70、314.97和601.12条的要求对已批准的申请进行更改,以及根据第21章《美国联邦法》第314.60和314.96条对未决申请进行更改。山西药品中NDSRIs杂质研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