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鉴定的主体:依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包括质检机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或者社会团体等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的鉴定组织单位,是质量鉴定的实施主体,也是责任主体。从组织形式看,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士组成专业人士组,具体实施质量鉴定工作(《管理办法》第22条);从实施方式看,专业人士组负责制定质量鉴定实施方案,单独进行质量鉴定,负责出具质量鉴定报告(《管理办法》第27、30条);从责任规制看,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应当对质量鉴定报告进行审查,并对质量鉴定报告负责。申请人或者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对质量鉴定报告提出异议的,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应当及时处理。质量鉴定组织单位由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质量鉴定报告与事实不符,并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管理办法》第31、33、36条)。产品质量鉴定报告应当包含检测日期信息。江苏金属材料产品质量鉴定

委托人不同:产品质量鉴定的委托人是第三方或产品质量有争议的双方。而产品质量检验的委托人可以是行政部门,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鉴定/检验的对象不同:产品质量鉴定,通常情况下是指对已经使用过的产品,或是有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鉴定。而产品质量检验是针对未使用过且满足检验要求的产品进行检验。鉴定/检验目的不同:产品质量鉴定是通过调查、检验、分析,判定有质量争议的产品质量状况。产品质量检验是通过观察、测量、试验,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与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其符合性情况。浙江芯片产品司法鉴定产品质量鉴定设备使用前必须检查运行状态。

产品质量鉴定具有如下特征:(一)产品质量鉴定是对存在争议产品而言,没有争议的产品不在产品质量鉴定范围内;(二)产品质量鉴定的产品状况多是已经磨损、损坏、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除与产品自身质量有关外,还与安装、使用、维护保养、使用环境有关。因此,产品质量鉴定是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诊断”,它区别于检验;(三)质量鉴定的技术工作由质量鉴定组织单位组织技术专业人士承担,由专业人士组自主对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
适用范围:产品质量司法鉴定覆盖机械制造、电子电器、化工产品、建材家居、农林牧渔产品等六大类领域。具体判定内容包括:产品缺陷成因分析(设计缺陷/制造缺陷/警示缺陷);假冒伪劣产品合规性判定(商标侵权/质量标准不符);产品安全事故致因技术分析。发展历程:产品质量司法鉴定制度发展分为三个阶段:2000年规范期:司法部《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试行)》初次将其列为补充鉴定类别 ;2005年法定化期:全国人大《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确立统一管理框架 ;2017年完善期:中间深改组《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推动分类管理制度建设;截至2024年,该鉴定类别虽未单独列入司法鉴定执业分类名录,但通过物证类鉴定细分领域实现技术判定。产品质量鉴定通过寿命台架记录失效模式。

可以用口头申请的方式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吗?不可以。依据《民诉法》第82条,申请只能以书面方式提出,口头申请并不发生申请的效果,未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未提出申请。如果当事人在法院询问、开庭审理过程中以口头方式当场提出的,其申请时间应当以其提交申请书时确定。由于当事人的申请行为可以视为举证行为,当事人提交申请书时间在举证期限届满后的,则产生逾期举证的后果。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诉讼活动的范围是什么?依据《民诉法解释》第122条、第123条,有专门知识的人在庭审中只能对鉴定意见质证或者就专业问题发表意见,除此之外,不得参与其他庭审活动。产品质量鉴定需要控制检测时间因素。天津汽车用品产品原因分析鉴定
产品质量鉴定通过功能测试模拟用户真实操作。江苏金属材料产品质量鉴定
是否有相关的鉴定标准:产品质量鉴定,需要对实际交付的产品质量与某一标准进行比对,才能出具鉴定意见。因此,如果双方合同对于产品的参数没有明确约定(如产能、功率,设备所生产的产品的技术要求),则需要有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作为比对的依据。在上述标准均缺乏的情况下,即使法院委托了鉴定机构,鉴定机构也会以不具备鉴定条件为由而退鉴。【案例】原审随机选定的鉴定机构浙江方正校准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7日书面通知原审法院“因自粘线PVC、CCAD、规格为0.33/0.63的电镀铜包铝没有氧化性能的相关标准,无法对氧化性能作出评判。因此该项目不具备鉴定条件,我公司决定不予受理,并将该案的卷宗等资料退还法院”。江苏金属材料产品质量鉴定
鉴定前的准备工作:在正式进行产品质量鉴定之前,会给予产品的供方一定的时间以对设备进行相关的维护。包括...
【详情】司法机关要求的产品质量鉴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委托与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的司法鉴...
【详情】鉴定期限一般多长时间?依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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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选定鉴定机构的流程: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遇到需要进行产品质量司法鉴定的,应从人民法院委托系统中选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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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鉴定意见书的异议:根据《证据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鉴定书后,应当及时将副本送交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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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鉴定意见出具后,什么情形下需要进行补充鉴定?依据《证据规定》和《《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
【详情】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关系:司法鉴定分为“四大类”鉴定和“四类外”鉴定。“四大类”鉴定包括:法...
【详情】产品质量鉴定的主体:依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包括质检机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或者社会团体等经省级...
【详情】笔者近期处理了多起涉及产品质量纠纷的案件。通常这类案件中,设备的买方或定作方以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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