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商标侵权诉讼时,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提醒您,要注意自己的商标是否有被无效的可能?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该注册商标的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提出无效商标的理由有:(1)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住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2)相对理由: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充突。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先权利充突而无效;因侵犯他人有名品牌商标权而无效;因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而无效;因违反代理的规定而无效。 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计算方式,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宁波网络商标侵权律师
商标侵权诉讼中,不侵犯商标权抗辩有哪些?(1)非商标性使用抗辩。商标性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非商标性使用”是“商标性使用”的对立面,指不具有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的使用,不属于《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商标性的使用。(2)合理性使用抗辩。包括:描述性合理使用,即为了说明或者描述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而使用他人商标;指示性合理使用,即使用他人的商标指示他人的商品或服务,以此来表示自己所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内容或用途等。(3)在先商标继续使用抗辩。据以抗辩的在先使用商标,在一定范围的相关公众之中产生相应的影响,成为相关公众识别商品来源的标识。(4)商标权权利用尽抗辩。商标权人通过该商品及所附商标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已实现,商品物权已转移,商标权人即在该商品上的商标权利即告穷竭,丧失对附有该商标的商品再销售、转卖、处置等行为的控制权。(5)不构成混淆抗辩。(6)权利滥用抗辩。商标权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恶意取得并行使商标权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宁波网络商标侵权律师商标侵权案件时间长,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公司帮你忙。
商标侵权中经常伴随着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同时主张商标侵权诉讼和不正当竞争诉讼。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商标使用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1)假冒或仿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用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2)假冒或仿冒使用有名品牌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有名品牌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产生误认行为;(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导他人误认商品的来源;(4)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除了商标使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外,还有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也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标侵权诉讼的案件受理收费标准也是商标权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商标诉讼的案件受理费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参考下列标准:(1)不超过一万元的,每件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支付;(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6)按;(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9)超过1000万元至20万元。除了缴纳案件受理费外,还可能要交纳其他费用,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补贴;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等。 商标侵权的相同或近似类别的商标性使用认定?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
商标侵权诉讼如何预测诉讼结果?在商标驳回复审、商标撤三、商标异议、商标无效等案件中,如果针对商标局给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上诉到北京知识产权法庭。是否要上诉,是当事人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商标服务团队常见的问题,其实就是想知道做行政诉讼的成功率有多大。其实上述这几种情况都是和商标是否可以注册、是否有商标使用、是否给消费者带来混淆、是否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等这些有关,这些问题和商标的审查指南密切相关。还有关于商标侵权的民事诉讼的法院判决也是当事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关乎输赢,也关乎赔偿金额。这里涉及商标权是否稳定?商标是否落入侵权范围?商标是否有在使用?商标是否属于商标性使用?商标侵权获益是否可以确定?商标侵权损失是否可以确定?商标侵权的主观意思?等等,这对这些问题,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商标服务团队会给当事人做单独分析,也要综合判定,然后给出案件结果走向的预判。 要想商标侵权官司省钱省事还省心,就找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苏州涉外商标侵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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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做商标侵权诉讼,必然要涉及到商标使用问题,商标使用的形式包括哪些呢?(1)直接标注于商品或服务场所的使用。比如,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或其包装、容器上;或者直接标注于服务场所;也可以使用在商品或服务附加的标签、产品手册、使用说明书、价目表及其他与商品或服务相关的物品上;或者使用在销售或服务合同、票据、维修维护单等与商品销售或服务有关的交易文书上。(2)将商标使用于广告宣传、展览等商业活动中。比如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宣传自己的商标,或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上刊登广告、提供印有商标的宣传广告品、展示标注商标的商品等。(3)在企业官网、互联网平台、微信公众号、社交网络平台、自媒体、APP、二维码等载体上使用商标用于宣传推广商品或服务;或者通过设置搜索关键词,使消费者很容易找到推广的产品、销售方、合作方,意图让消费者建立商标与商品或服务的某种联系,也可能属于实现了商标的识别功能。 宁波网络商标侵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