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商标侵权诉讼需要提交起诉材料,有些材料是比较容易提供,也是被告容易认可真实性和关联性的材料,重点在于,哪些才是起诉前我们要准备的重点材料。毫无疑问,商标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的公证和固定,比如商标侵权商品实物、购买商标侵权商品的发票或者收据、对购买商标侵权商品过程的公证、工商查处过程中查封的商标侵权产品、查封过程的证人证词、录音录像等。另一个重点在于商标侵权损失的证明材料和侵权方获利的证明材料,这些是判赔额定量考量的证据,比如市场份额减少的证据、对方销售的证据、产品成本利润的证据、商标许可使用的许可费、品牌贡献度等,这些证据往往是庭审过程中双方比较有争议的。因为取证的难度,导致证据链的不完整,需要靠一系列的推算或者合理性推理来确定,所以也是较容易被对方从中找到突破口和遭到对方的质疑。严谨慎密完整的证据链才是商标侵权中对证据收集重要的环节。 商标侵权诉讼的侵权事实认定分析,请找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福建涉外商标侵权策略
商标侵权诉讼程序包括:(1)提供权利人主体资格文件、权利证书、商标的使用证明材料;(2)和律师充分沟通案件,提出诉求和目的,律师给出一个初步的方案;(3)签订委托代理协议;(4)收集商标侵权证据;(5)根据不同的诉求和案件实际情况,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选择向工商管理机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销售平台投诉侵权行为要求下架;或者发律师函要求停止商标侵权等;(6)在法院的主持下和侵权方做诉前和解洽谈;(7)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通知当事人交纳诉讼费,交纳诉讼费后立案。法院应于受理起诉书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交对方,对方应于十五日内答复。(8)证据交换。(9)庭审;(10)对一审结果不服上诉;(11)申请对判决结果的财产执行。 漳州网络商标侵权判定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计算方式,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
如何针对互联网宣传和销售中的商标侵权提起商标侵权诉讼?随着在互联网上销售的火爆增长,特别是产品直播,或者直播带货,为了销量,往往在宣传上或者产品上,出现故意混淆他人注册商标的情况,或者蹭品牌的情况。未来互联网上的商标侵权也会越来越多,只是靠平台投诉下架和平台规则的约束还是达不到阻止商标侵权的目的,就只能考虑走法院起诉之路。商标侵权诉讼,重要的是对方商标侵权的证据的采集,对方销量的采集。可以通过下单购买公证的方式收集证据,再通过对购买回来产品、对其包装、宣传单、送货单、快递信息等做采集和分析,尽可能找到商标侵权源头,多取证。对于平台上公开的销量、库存、评价也要做网页公证,单做一次还不行,还要持续跟进,不同的时间段做公证,力图对对方销售数量有一个清晰的判断。对于直播带货的,不只要进行产品购买公证,还要对直播过程进行录像公证。对于朋友圈销售的,也要对手机聊天记录做完整的公证。当产品的商标侵权证据采集好后,结合其他证据一起就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书了。
发现被商标侵权时,如何发起商标侵权诉讼呢?首先要向法院起诉才会进入诉讼程序。起诉前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会帮您确定被告主体,确定诉讼请求(比如停止商标侵权,经济赔偿额度等),固化和梳理商标侵权证据材料,选择有利己方的法院起诉。所以选择有经验懂商标法的代理团队很重要。庭审前,法院往往会主持诉前联调,这时双方都是在试探对方底线和了解对方掌握了哪些材料证据、对方代理人对商标认知的专业性如何,一个好的商标律师,就会很好地把握联调时机,尽量为己方争取利益。庭审过程,就是双方直接博弈的过程,庭审过程体现对商标律师专业度的要求。其他的诸如是否需要做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是否选择工商或公安举报,是否要提起刑事诉讼等,视情况而定,之后程序是对判决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由此看出,选择一个好的的商标侵权团队,从一开始介入到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很重要。 商标侵权诉讼过程会产生哪些费用?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
在商标侵权诉讼中,从哪个角度做商标侵权抗辩,应该是比较重要的。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商标服务团队建议一定要结合当下的市场环境,特别是目前产品的销售和宣传是网络平台结合各个自媒体平台、私域流量圈、直播、小视频、微博、微信形式一起做销售和推广,这样商标性使用就和之前只是在线下或者购物平台上的使用有差别。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抗辩:(1)产品上的标志不属于商标性使用,只是描述性使用,比如标志含有通用名称、型号、图案,或者在某一地区一般使用的法定商品名称或商定的商品名称,包括全称、缩写、俗称等,或者作为服务特征、用途、地名、和商品本身的形状近似的描述性使用;(2)在先使用抗辩;(3)合法来源抗辩;(4)诉讼商标未使用抗辩;(5)对方的证据链缺陷抗辩;(6)合理性使用抗辩;(7)不构成混淆抗辩。 商标侵权咨询,专业团队,诚信服务,信守承诺,找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公司。广东注册商标侵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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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商标侵权诉讼,也要先冷静分析,对方是否属于恶意的商标侵权诉讼。一般通过恶意抢注取得商标权后,不以使用为目的,而是通过要求实际权利人高价回购、或者滥发商标侵权警告函、进行行政举报投诉,甚至恶意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等手段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如果是恶意诉讼,可以考虑对注册商标提起无效宣告外,还可以通过在法院的抗辩做不侵犯商标权之诉。(1)做恶意诉讼的往往不以使用为目的,缺乏使用证据,所以可以以商标没有实际使用为由提出不赔偿抗辩;(2)恶意抢注的商标往往存在他人在先的权利或者权益基础,如果被告正好是在先权利人,可以依据涉案商标侵权行为只是对其在先权利或权益的合理使用,并未造成公众的混淆来进行抗辩;(3)如果恶意诉讼的商标是行业通用名称、商品产地名称、体现商品的属性或制造工艺等没有显住性的商标,可以主张描述性使用做不侵犯商标权抗辩;(4)如果权利人滥用商标权主观恶意明显并且在客观上也并未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权,可以请求法院以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驳回原诉讼请求。 福建涉外商标侵权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