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侵权诉讼中,从哪个角度做商标侵权抗辩,应该是比较重要的。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商标服务团队建议一定要结合当下的市场环境,特别是目前产品的销售和宣传是网络平台结合各个自媒体平台、私域流量圈、直播、小视频、微博、微信形式一起做销售和推广,这样商标性使用就和之前只是在线下或者购物平台上的使用有差别。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抗辩:(1)产品上的标志不属于商标性使用,只是描述性使用,比如标志含有通用名称、型号、图案,或者在某一地区一般使用的法定商品名称或商定的商品名称,包括全称、缩写、俗称等,或者作为服务特征、用途、地名、和商品本身的形状近似的描述性使用;(2)在先使用抗辩;(3)合法来源抗辩;(4)诉讼商标未使用抗辩;(5)对方的证据链缺陷抗辩;(6)合理性使用抗辩;(7)不构成混淆抗辩。 要想商标侵权诉讼启动费用少,就把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公司找!惠州字体商标侵权平台
商标侵权诉讼中,涉及到的侵权赔偿金额,是权利人经常问及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商标诉讼服务团队的问题,权利人想知道的就是如果起诉侵权人,可以获赔多少?这个问题要从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以及恶意侵权的赔偿标准。有以下几点:(1)权利人因被商标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商标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对恶意侵犯商标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5)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6)权利人因被商标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惠州字体商标侵权平台预约商标侵权服务,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及时响应,善始善终!
商标侵权纠纷中如何处理商标和企业字号的充突?商标是区别不同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企业名称是区别不同市场主体的标志,其中企业字号是区别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商标权和企业名称均是经法定程序确认的权利,分别受商标法律法规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法律法规保护。《商标法》第五十八条明确了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企业字号主要存在两种侵犯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形,一是通过改变企业字号的字体、颜色等方式突出使用字号;二是企业字号与企业名称中的其他文字字体、颜色、书写方式等保持一致,针对前面一种情形,已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的使用,《商标侵权判断标准》明确了依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商标侵权查处,针对第二种情形,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商标侵权诉讼中,被告经常采用合法来源抗辩,避免承担商标侵权赔偿。做合法来源抗辩需要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而且销售时并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是否属于合法来源,要从几个方面考量。(1)抗辩主体是否合法,能够主张所销售的商标侵权商品具有合法来源的,就只能是经营者,即商品的销售者。(2)商标侵权经营者主观上是善意的,不知道其所经销的商品是商标侵权,“不知道”有两种形式,即“不可能知道”与“应当知道但因疏忽大意而不知”。如果经营者明知其所销售的是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商品而仍然销售,则属于恶意,应当承担商标侵权赔偿责任。(3)客观上需来源合法。经销者要证明自己是通过合法的渠道取得的合法合格的产品,在取得产品的过程中,要符合商业交易习惯,正常的合理价格,交易过程要施以合法合规的一般注意。 商标侵权案件如何预测案件结果?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帮你做深度分析!
商标侵权诉讼中,不侵犯商标权抗辩有哪些?(1)非商标性使用抗辩。商标性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非商标性使用”是“商标性使用”的对立面,指不具有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的使用,不属于《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商标性的使用。(2)合理性使用抗辩。包括:描述性合理使用,即为了说明或者描述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而使用他人商标;指示性合理使用,即使用他人的商标指示他人的商品或服务,以此来表示自己所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内容或用途等。(3)在先商标继续使用抗辩。据以抗辩的在先使用商标,在一定范围的相关公众之中产生相应的影响,成为相关公众识别商品来源的标识。(4)商标权权利用尽抗辩。商标权人通过该商品及所附商标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已实现,商品物权已转移,商标权人即在该商品上的商标权利即告穷竭,丧失对附有该商标的商品再销售、转卖、处置等行为的控制权。(5)不构成混淆抗辩。(6)权利滥用抗辩。商标权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恶意取得并行使商标权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商标侵权诉讼中的不正当竞争诉讼?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广州涉外商标侵权找哪家
商标侵权纠纷应对有什么策略?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惠州字体商标侵权平台
如何做好商标侵权诉讼中的诉前证据保全措施?根据我国《商标法》、《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可以采取商标侵权的诉前保全措施,关于商标侵权的诉前保全可以分为财产保全与证据保全两类。为制止商标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商标侵权行为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对商标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提出诉前保全证据的申请,应当递交书面申请状,应当载明:(1)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2)申请保全证据的具体内容、范围、所在地点;(3)请求保全的证据能够证明的对象;(4)申请的理由,包括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且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具体说明。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证据可能涉及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证据的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裁定采取的措施。 惠州字体商标侵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