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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基本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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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企业商机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还有在互联网上各种各样的销售模式兴起,人们对商标越来越重视,很多人在产品推向市场前都先注册好商标。一旦发现市场上有侵犯自己的商标权的,就想马上起诉对方,要对方赔偿。其实,我们建议还是冷静下来,多层面具体分析,找到较好的策略去维护自己商标的权益,起诉对方商标侵权并非独一的维护自己商标权益的方式。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商标服务团队会帮您多层面分析您的商标可诉性如何?比如您的商标使用情况,商标公众知晓程度?企业影响力?商标的使用方式?使用范围?商标注册时间?等等,还要分析对方的商标侵权方式?商标侵权程度和获利情况,结合取证的难易程度,考虑诉讼的启动成本和后面的预判收益,如果不起诉,还可以通过发律师函、平台投诉、工商投诉等方式制止商标侵权,也可以通过和解、商标许可的方式做到双赢局面。总之,聚隆知识产权团队提醒您要考虑诉讼的时机以及可以采用的非诉讼达到阻止商标侵权的方式。 如何寻找专业的商标侵权代理律师,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汕尾恶意商标侵权

    发现被商标侵权时,如何发起商标侵权诉讼呢?首先要向法院起诉才会进入诉讼程序。起诉前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会帮您确定被告主体,确定诉讼请求(比如停止商标侵权,经济赔偿额度等),固化和梳理商标侵权证据材料,选择有利己方的法院起诉。所以选择有经验懂商标法的代理团队很重要。庭审前,法院往往会主持诉前联调,这时双方都是在试探对方底线和了解对方掌握了哪些材料证据、对方代理人对商标认知的专业性如何,一个好的商标律师,就会很好地把握联调时机,尽量为己方争取利益。庭审过程,就是双方直接博弈的过程,庭审过程体现对商标律师专业度的要求。其他的诸如是否需要做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是否选择工商或公安举报,是否要提起刑事诉讼等,视情况而定,之后程序是对判决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由此看出,选择一个好的的商标侵权团队,从一开始介入到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很重要。 汕尾恶意商标侵权商标侵权诉讼和商标恶意诉讼区别?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

    众所周知,商标侵权诉讼需要提交起诉材料,有些材料是比较容易提供,也是被告容易认可真实性和关联性的材料,重点在于,哪些才是起诉前我们要准备的重点材料。毫无疑问,商标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的公证和固定,比如商标侵权商品实物、购买商标侵权商品的发票或者收据、对购买商标侵权商品过程的公证、工商查处过程中查封的商标侵权产品、查封过程的证人证词、录音录像等。另一个重点在于商标侵权损失的证明材料和侵权方获利的证明材料,这些是判赔额定量考量的证据,比如市场份额减少的证据、对方销售的证据、产品成本利润的证据、商标许可使用的许可费、品牌贡献度等,这些证据往往是庭审过程中双方比较有争议的。因为取证的难度,导致证据链的不完整,需要靠一系列的推算或者合理性推理来确定,所以也是较容易被对方从中找到突破口和遭到对方的质疑。严谨慎密完整的证据链才是商标侵权中对证据收集重要的环节。

    商标侵权诉讼中如何提交权利证据?权利证据是指权利人对商标享有商标权或者商标许可使用权。起诉时提交包括商标注册证在内的证明其商标权真实有效的文件;或者是提交使用许可合同,包括在商标局备案的材料或者是其他证明其权利的材料。如果是有名品牌商标、佬字号、有名品牌,也一并提供这些有名品牌商标、佬字号、有名品牌的证明材料。商标侵权一定是以自己已经使用为前提,所以需要提供权利人商标性使用的证据材料。如果是通过商标许可的方式获得权利的,要提供许可合同。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要出具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声明;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 商标侵权纠纷应对有什么策略?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

    商标侵权诉讼中,不侵犯商标权抗辩有哪些?(1)非商标性使用抗辩。商标性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非商标性使用”是“商标性使用”的对立面,指不具有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的使用,不属于《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商标性的使用。(2)合理性使用抗辩。包括:描述性合理使用,即为了说明或者描述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而使用他人商标;指示性合理使用,即使用他人的商标指示他人的商品或服务,以此来表示自己所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内容或用途等。(3)在先商标继续使用抗辩。据以抗辩的在先使用商标,在一定范围的相关公众之中产生相应的影响,成为相关公众识别商品来源的标识。(4)商标权权利用尽抗辩。商标权人通过该商品及所附商标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已实现,商品物权已转移,商标权人即在该商品上的商标权利即告穷竭,丧失对附有该商标的商品再销售、转卖、处置等行为的控制权。(5)不构成混淆抗辩。(6)权利滥用抗辩。商标权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恶意取得并行使商标权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商标侵权如何发律师函?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惠州网络商标侵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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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做商标侵权诉讼时,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提醒您,要注意自己的商标是否有被无效的可能?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该注册商标的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提出无效商标的理由有:(1)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住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2)相对理由: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充突。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先权利充突而无效;因侵犯他人有名品牌商标权而无效;因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而无效;因违反代理的规定而无效。 汕尾恶意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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