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商标侵权诉讼,当事人比较关心商标侵权判赔的额度是多少。因为商标侵权判赔要考量的因素很多,法官也有自主裁量权。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媒体报道的商标侵权案例,赔偿金额有几百万上千万的,其实,这些都是侵犯有名品牌商标的大案件,通常的商标侵权赔偿额度并不大,一般都是几千元到几万元居多。商标侵权判赔有这样的原则参考:(1)权利人因被商标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商标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对恶意侵犯商标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5)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商标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6)权利人因被商标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商标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商标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处违法营业额50%以下、商标侵权利润5倍以下的罚款,商标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商标侵权诉讼和商标恶意诉讼区别?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广州恶意商标侵权判定
当发生商标侵权纠纷时,当事人是非常希望找到一个靠谱的团队做前期的咨询工作,而且能节省自己的时间,还能主动回答自己没有提到的问题。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提醒你,如果遇到商标侵权纠纷,首先要告诉律师,你是想告别人还是被别人告。如果是被人告,咨询的目的无非是后面是否会被判赔或是否有可能坐牢?或者赔偿额大概会是到少?你需要提前准备好原告的起诉状、公证材料,还有你的被告产品对商标的使用情况、销售链接、产品来源等,这些都是咨询律师要给律师知道的基本资料。如果你是原告,就要把你的商标号、你的商标使用情况、经营情况,还有被告的产品销售链接,你们的关系,你对维护权益的诉求等要告知律师。这样律师就会很顺利地展开前期情况了解和对事实的初步判定,然后给你一个诉讼结果的初步判断。 东莞网络商标侵权策略寻找什么样的律师打商标侵权官司,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
商标侵权诉讼中,被告经常采用合法来源抗辩,避免承担商标侵权赔偿。做合法来源抗辩需要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而且销售时并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是否属于合法来源,要从几个方面考量。(1)抗辩主体是否合法,能够主张所销售的商标侵权商品具有合法来源的,就只能是经营者,即商品的销售者。(2)商标侵权经营者主观上是善意的,不知道其所经销的商品是商标侵权,“不知道”有两种形式,即“不可能知道”与“应当知道但因疏忽大意而不知”。如果经营者明知其所销售的是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商品而仍然销售,则属于恶意,应当承担商标侵权赔偿责任。(3)客观上需来源合法。经销者要证明自己是通过合法的渠道取得的合法合格的产品,在取得产品的过程中,要符合商业交易习惯,正常的合理价格,交易过程要施以合法合规的一般注意。
商标侵权诉讼中商标侵权的刑事责任有哪些?对于假冒注册商标罪,属于情节严重的:(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商标侵权,响应及时,应对有序,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做得好!
商标侵权中哪些情形可以追究刑事责任?(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办理商标事宜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法律文件、印章、签名的;以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等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等,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是否构成刑事罪,还要衡量上述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 涉外商标侵权和国内商标侵权有什么不同?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东莞网络商标侵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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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侵权纠纷中,如果商标不被认为是商标性使用的话,是不侵犯商标权的。权利人如果把商标的描述性使用和商标性使用混淆,看到对方有使用自己的商标,就发起商标侵权诉讼,往往后面的就很难继续进行,所以要搞清楚哪些行为是属于构成商标侵权的“商标性使用”。《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从本条规定显然看出,商标的作用在于“识别商品来源”,通过使用商标,能够让一般消费者区分出不同的商品来源于哪个地方或者出自于哪个企业。如果商标的使用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就是商标性使用。比如将商标用于商品上、用于商品的容器、用于商品的包装上、用于交易文书中、用于广告宣传、展会展览等活动中,消费者通过商标就可以识别出商品的来源。 广州恶意商标侵权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