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诉讼指由于注册商标的权利纠纷导致的诉讼。商标侵权诉讼一般分为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1)商标行政诉讼是因商标行政争议,在商标管理过程中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其他组织,对处理不服依据《商标法》及《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2)商标民事诉讼则是因商标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3)商标刑事诉讼,是指因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非法制造假冒商标产品、销售非法制造假冒商标产品,由权利人或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权利人发现上述4中行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侦查后提交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再向法院提起公诉。商标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是3个月,商标民事和刑事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向法院起诉的时效是3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 商标侵权诉讼中的不正当竞争诉讼?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湘潭假冒商标侵权标准
在商标侵权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被起诉商标侵权的情况比较多,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商标服务团队根据过往的咨询和案例,大多数的商标侵权案件,法院的判赔额度都不是非常高。所以接到起诉,要冷静分析,找到较佳的处理方式。首先要分析起诉你的商标有名度?行业地位?使用方式?使用范围?商标注册时间?权利人背景?等等,可以初步判定商标侵权的严重程度,然后对照对方的商标申请类别,商标侵权产品是否是属于商品类似?自己是否是属于真正的商标性使用?自己使用商标的场景和范围?商标的获利情况?是否属于故意使用侵权?或者有故意蹭品牌的商标侵权?自己使用的商标是否已经是注册商标?使用的时候是否和注册商标时的形状一致?之后,还可以详细分析对方所采集到的商标侵权证据是否有漏洞?这样全部的梳理过后,基本上对商标侵权的事实也严重程度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然后就可以采取匹配的应对措施了。 嘉兴注册商标侵权分析商标侵权诉讼难点在哪里?应对策略找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
商标侵权中经常伴随着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同时主张商标侵权诉讼和不正当竞争诉讼。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商标使用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1)假冒或仿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用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2)假冒或仿冒使用有名品牌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有名品牌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产生误认行为;(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导他人误认商品的来源;(4)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除了商标使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外,还有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也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标侵权诉讼中,涉及到的侵权赔偿金额,是权利人经常问及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商标诉讼服务团队的问题,权利人想知道的就是如果起诉侵权人,可以获赔多少?这个问题要从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以及恶意侵权的赔偿标准。有以下几点:(1)权利人因被商标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商标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对恶意侵犯商标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5)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6)权利人因被商标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商标侵权,响应及时,应对有序,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做得好!
在做商标侵权诉讼时,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提醒您,要注意自己的商标是否有被无效的可能?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该注册商标的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提出无效商标的理由有:(1)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住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2)相对理由: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充突。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先权利充突而无效;因侵犯他人有名品牌商标权而无效;因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而无效;因违反代理的规定而无效。 商标侵权如何发律师函?请咨询深圳聚隆知识产权团队。汕尾民事商标侵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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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诉讼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行政诉讼,一种是民事诉讼,还有一种是刑事诉讼。(1)行政诉讼,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就是当事人拒绝接受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的与商标授权确认有关的审查决定或者裁定的行政诉讼案件,或者当事人不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商标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一般由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民事诉讼,是指因商标受到商标侵权,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赔偿的一种法律救助方式。(3)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三种与商标有关的犯罪。这些侵犯注册商标权的犯罪,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行政执法中发现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应当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件,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经公安机关刑事侦察后,由检察机关提起刑事公诉,受害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假冒注册商标的一审刑事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湘潭假冒商标侵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