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服务基本参数
  • 品牌
  • 上海致澜律师事务所
  • 公司名称
  • 上海致澜律师事务所
  • 诉讼业务
  • 经济案件代理仲裁,民事案件代理仲裁,行政案件代理仲裁,刑事案件代理辩护
  • 非诉讼业务
  • 专项法律服务,咨询及文书服务
  • 服务内容
  • 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经济案件
  • 所在地
  • 上海
  • 服务特色
  • 团队协作
诉讼服务企业商机

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诉讼服务模式也日新月异,线上、线下,网络、电话,当事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诉讼服务模式,再也不用担心申诉无门,自己的诉求被置之不理了。同时,在真正进入诉讼程序以前,还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获得专业化、高效率、低成本、有保障、不伤和气的纠纷解决方案。多样化诉讼服务畅通了人们纠纷解决渠道,为人们提供了多元解纷途径。诉讼服务准确化,靶向指引真贴心。为提供真实有效诉讼服务,通过靶向引导,针对不同群体设置了不同服务模式,为特殊群体提供订制化、人性化服务,如为老年人设立专门的绿色窗口,加强诉讼指引和辅导;为行动不便的人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指引;在乡村镇人民法律意识相对薄弱之处建立法官工作站、法官联系点,加强巡回审判的力度,真正做到普法进村,送法上门,实现便民利民更准确。天境星峰以诚信、高效、专业为宗旨,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扬州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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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纠纷怎么处理1、防患于未然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前提基础防患于未然,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前提基础,因为债务纠纷在许多情况下是可以避免的。现代交易,实际上就是合同交易,是口头或书面合同的具体履行.,但是合同在订立履行时会遇到很多风险。像我们林区企业以前在销售产品时,签订合同的方式一般采用口头合同,这样造成的结果往往是一旦对方不认帐,就会引起债务纠纷。即使签订了书面协议,有些合同上只只有对方经手人的签字,而没有加盖单位的合同ZY章,一旦对方否认经手人的代理资格时,就会使我们陷入不利境地。所以,交易条件不能由双方口头约定,必须使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客户单位的合同ZY章。合同法上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信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栽内容的形式,而不是单纯的指书面协议。而且,我们的许多企业并不注重合同上的细节规定,如在代销合同上写着“售完后付款”,只要对方还有一件货物没有卖出,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不付货款;还有的合同写着“某某月份以后付款”,并没有明确付款的具体日期,这样的规定今后也容易引起纠纷。所以在合同订立时不要使用含糊不确定的词语,要知道。徐汇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天境星峰将携手客户共同面对挑战与困难,共同追求公正、公平、合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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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服务并不是随着庭审结束就画上句号的。要知道,法院书记员对庭审内容的记录是非常简略的,而法官写判决书也并不是一边开庭一边写,有时判决书落笔时,距离案件庭审已经过去了很久。这时,一份书面材料的存在就显得尤为重要。律师在庭后递交的书面材料,是对庭审的重要补充:倘若法官在庭审后、回顾案件时找出了一份书面的代理意见,或是一份书面的质证意见,他/她就能回想起那些模糊的庭审细节。所以说,书面的材料是律师对庭审口头表达的补充,是律师向法官的重点强调。

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当事人意愿和技术条件等因素,可以对以下案件适用在线诉讼: (一)民事、行政诉讼案件; (二)刑事速裁程序案件,减刑、假释案件,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宜线下审理的刑事案件; (三)民事特别程序、督促程序、破产程序和非诉执行审查案件; (四)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执行案件; (五)其他适宜采取在线方式审理的案件。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一)当事人主动选择适用在线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再另行征得其同意,相应诉讼环节可以直接在线进行; (二)各方当事人均同意适用在线诉讼的,相应诉讼环节可以在线进行; (三)部分当事人同意适用在线诉讼,部分当事人不同意的,相应诉讼环节可以采取同意方当事人线上、不同意方当事人线下的方式进行; (四)当事人只主动选择或者同意对部分诉讼环节适用在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得推定其对其他诉讼环节均同意适用在线诉讼。 对人民检察院参与的案件适用在线诉讼的,应当征得人民检察院同意。受众思维,表达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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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服务便捷化,距离遥远不用愁。一站式诉讼服务实现了咨询、立案、调解、开庭、保全、鉴定等诉讼事务一网通办、一站通办、一号通办的一条龙服务,让人们参与诉讼更加便捷。此外,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员跨区域流动已成常态,原、被告双方不在一个地区的情况较为常见,特别是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绝大多数商品交易方都位于不同地区,发生纠纷后,很多人需要千里迢迢去异地打官司,若起诉材料不全,现场又没有条件补充完整,可能需要往返多次,现在有了跨域立案服务,当事人可就近选择一家法院,由这家法院代为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材料。这种“家门口起诉”新模式极大减少了当事人诉累,方便快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南京法院诉讼服务平台

上海天境星峰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各类法律文书的撰写有深厚的功底。扬州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

    如果起诉要求离婚但又确实没有结婚证,只要还有其他材料能证明婚姻关系存续的,也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种,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起诉离婚的处理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际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又分两种情形:1、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属于事实婚姻的,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具体提交的材料有民事起诉状、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能证明存在事实婚姻的证据,比如,登记有夫妻关系的户口本,当地**、村委会、乡镇zf、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亦可。2、1994年2月1日以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扬州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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