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位于杭州湾上虞经开区的浙江虞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26000吨饱和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顺利通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领验收工作,为集中高效处理较大区域范围内的VOCs(挥发性有机物)打下了坚实基础。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项目投运后,每年可再生活性炭产品1万吨,基本覆盖园区所有工业生产企业,可帮助周边企业减少VOCs排放1000吨左右。“相当于减少3.6万吨二氧化碳排放,节约4.5万吨标准煤,真正实现减污降碳、绿色环保。”该负责人说。绿岛模式强调城市建设要以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为目标。新疆回转窑绿岛模式
据测算,每年可实现对油烟污染的深度净化和末端保障,每年可减少约16.3吨油烟颗粒物和11.1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油烟异味投诉问题基本杜绝。数据显示,经治理后的排放指标全方面优于江苏省《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草案)》标准,有效地改善了区域的空气质量。在集中净化的基础上配置末端污染物监测、设备运行监测和烟气工况监测模块,实现对设备运行和污染排放的双监控,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按用户数量配置分户用电计量和能耗管理系统,精细化控制运行能耗,分户计量用电量,实现对餐饮商户的精确监管。搭建服务于“绿岛”集中区的油烟大数据运维管控平台,实现运维管控工作的集成化、数字化、智慧化。资源化绿岛模式工程项目绿岛模式注重提升城市的生态承载能力,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强化规划引导,推进“全覆盖式”再生利用,出台方案,擘画体系蓝图。发布《海盐县活性炭再生服务体系试点方案》,谋划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再生体系建设模式,将以往一次活性炭使用后作危废处理方式转变为活性炭吸附后循环再生利用方式,引导全县相关企业加入回收再生体系。截止目前,已实现全县279家使用活性炭治理废气的中小微企业全覆盖。制定标准,落实规范处置。编制全国头一个VOCs治理活性炭使用及再生领域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管理与服务技术规范》,对服务体系、技术要求、运行规范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构建标准化工作体系,实现活性炭从填装、使用、更换到再生全链条环节规范化处置管理,助推回收再生体系建设模式复制推广,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软实力。
“新生事物发展壮大需要在某些领域突破原有的条条框框。”不少受惠的企业主呼吁,尽快评估“绿岛”项目的落地效果,不同部门间打破壁垒,联合制定相关管理政策、统一行业标准,让这一服务中小企业的利好政策用好走稳。由于“绿岛”试点启动时间不长,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部分地区还存在对“绿岛”项目建设需求了解不充分、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地方知晓率不高等问题。再如,部分地区对“绿岛”项目理解存在偏差,不符合的项目偏多,一些项目技术、投资、环境可行性还需要进一步论证。绿岛模式注重提升环保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为绿色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绿岛”模式是一种旨在通过共享生产工段或治理设施来降低中小微企业治污成本的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模式。该模式鼓励工艺相似、产污类似、位置相近的小微企业以组团共建共用、牵头企业代建租用、第三方自建公用等形式进行合作。“绿岛”模式还涉及建设共享车间,如酸洗、熔化、涂装等,以及合理布局表面处理等涉水工段企业集中服务点。此外,该模式还鼓励建设供多个市场主体共享的污水集中预处理和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项目,以此完善区内小微企业危废的统一收集、暂存和运输体系。绿岛模式倡导绿色出行,鼓励居民采用低碳交通方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新疆回转窑绿岛模式
绿岛模式注重跨领域、跨部门的协同合作,共同推进绿色发展事业。新疆回转窑绿岛模式
制定技术规范。由于“绿岛”建设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省生态环境厅专门编制了工业污水集中预处理、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水产养殖尾水净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集中喷涂(含汽车维修集中涂装)等五类“绿岛”项目技术指南,用以指导和规范“绿岛”项目建设,并组织成立省级专业人士库,面对面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开展项目试点。筛选106个“绿岛”试点项目,指导苏州、无锡、常州、徐州、南通、泰州等市分类开展试点,鼓励创新、允许试错、积累经验。在现场调研、评估实效和总结做法的基础上,在全省形成了一批工业、农业、服务业“绿岛”示范项目,确保看有实物、学有模样。新疆回转窑绿岛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