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论证导则是为了合理规划建设项目的取水需求,维护水资源可持续发展,保护水生态环境的目的而发布的。导则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分析和论证范围、论证分类分级指标、取用水合理性分析、取水水源论证、取水和退水影响论证做了详细的技术规定。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以下简称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是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向委托方收取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技术服务费用,属于服务性收费,实行zheng府指导价,具体由大纲编制费、资料整理费(不包括资料购买费)、分析计算费、印刷费、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组成,不包括专题研究费。论证报告通过评审会后修改形成报批稿,将报批稿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等待批复取得取水许可证。玉溪水资源论证综合利用
规划水资源论证着眼于水资源问题的全局性和战略性,重点解决的是规划涉及的一定范围内和一定时期内的水资源配置以及影响问题,是在规划阶段;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侧重于单个项目,重点解决具体的项目取用水以及影响等问题,是在具体实施阶段。从审查方式上看,2005年《有关部门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列入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2016年《有关部门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取水许可」2项,合并为「取水许可」1项。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不同,由于规划水资源论证是服务于规划的审批和实施,属于国家对规划审批的有关部门内部决策程序,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作为规划编制机关和规划审批机关的重要决策依据。曲靖农田灌溉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水资源论证技术审查单位应根据项目取水情况,从水资源论证中选择zhuan家组成zhuan家审查组。
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规划水资源论证的原则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坚持节水优先、强化保护的原则。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把节水放在优先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水功能区管理,保障生态用水安全,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坚持量水而行、因水制宜的原则。方方面面落实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将水资源作为规划制定的重要保障和约束条件,强化用水总量控制,切实把区域用水严格控制在用水总量指标范围之内。坚持统筹兼顾、优化配置的原则。统筹协调规划范围内不同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用户之间、生活生产生态之间的用水需求,统—优化配置地表水、地下水和非常规水源等其他水源。坚持协调推进、严格管理的原则。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规划制定与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同步开展、协同推进,严格把好审查关口,强化对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监管。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概况;(二)取水水源论证;(三)用水合理性论证;(四)退(排)水情况及其对水环境影响分析;(五)对其他用水户权益的影响分析;(六)其他事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基本要求见附件。第七条业主单位在向具有审批权限的取水许可审批机关提交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时,应当一并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作为取水许可审批的重要依据。未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且经一次告知仍不补正的,视为放弃取水许可申请。第八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由具有审查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审查,并根据取水的急需程度适时提出审查意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和审定后的报告书是审批取水许可申请的重要依据。水资源论证包括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概述论证范围内的水利工程的基本情况,重点介绍供水水源工程,包括地表水水源工程、地下水水源工程和其他水源工程。地表水工程包括蓄水工程、引水工程、提水工程,调水工程列入引水工程中,蓄水工程需要统计的项目包括水库座数、总库容、兴利库容、蓄水工程设计供水能力、现状供水能力等;引水工程、提水工程需要统计的项目包括工程的数量、设计供水能力、现状供水能力等;地下水工程按照浅层地下水、深层地下水和微咸水分别统计,需要统计的项目包括地下水井数量、现状供水能力等;其他水源按照集雨工程、污水处理再利用和海水淡化工程分别统计。除了对水利部门所属的水源工程进行统计外,对其他部门所属的水源工程及工矿企业的自备水源工程都要进行统计。现状供水能力是指现状条件下相应供水保证率的可供水量,与取水水源的来水状况、取水水源和供水对象的相对位置关系、供水对象的需水特性(用水结构,用水时间和用水量)、供水工程的规模和运行调度方式等因素有关,来水状况指水源的补给状况,与当地及有关地区的降雨、地形、植被、土壤结构和气温等自然条件有关。水资源的论证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问题。红河机井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和未来实际需求进行衡量和分析。同时要注意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保护。玉溪水资源论证综合利用
水资源论证工作是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是国家取水许可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2号)的规定,建设项目应当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在水资源论证工作中,对建设项目取水可行性论证和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两个阶段工作,必须同时进行,缺一不可。目前,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存在一些难点问题,如水资源条件的调查评价、取用水合理性分析、取用水方案编制等,需要在实践中逐步解决。为深入贯彻落实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推进国家取水许可制度改ge,加强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管理,我们需要对上述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措施。玉溪水资源论证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