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论证作为有关部门对水资源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制度之一,是改变过去「以需定供」的用水方式,向「以供定需」的用水方式转变的一项重要手段。水利部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于2002年3月颁布第15号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纳入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标志着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的正式实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主要是从微观层面上对建设项目取水、用水、退水等环节进行科学分析和论证,为科学审批建设项目的取用水做好技术支撑,保证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需求,是水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护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方方面面实施,在水资源合理配置与优化,控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加强水资源的保护,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以投资核算基价为基础,乘以行业调整系数、论证等级调整系数和水源调整系数确定。东川地热水水资源论证调查评价
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以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简称方法2):以投资核算基价为基础,乘以行业调整系数、论证等级调整系数和水源调整系数确定。其中,投资规模是指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该方法适用于论证工作量及论证难度等因素与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关系不密切,报告书编制费用主要取决于投资规模大小的建设项目。报告书编制实际收费,可以在由本核算方法计算所得的数额上下浮动,但上下浮动范围不应超过15%。杨林地下水水资源论证导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和审定后的报告书是审批取水许可申请的重要依据!
促进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有效实施,规划通常关注规划所涉及范围的经济社会发展结构、质量和规模。在水资源方面,按照传统理念,主要关注供水保障体系,对水资源的实际承载能力以及由此产生的水生态问题关注不够。而从水资源角度出发不要关注需求,更要关注区域水资源的时空分布、可利用水资源量以及未来开发利用能力与需求的适应性,关注区域水资源的承载能力以及由此产生的区域和河流生态问题。作为国家筹划社会发展目标的一种重要工具,规划规范的是包括生产与消费在内的众多的人类的经济行为,实质是对社会资源的再分配。水资源作为保障规划实施的重要资源,参与规划实施中的生产和生活等各类活动。规划的编制应当进行水资源论证工作,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对规划实施的保障和制约作用,确保规划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
规划水资源论证是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客观要求,为加快水利改变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就必须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对开发利用水资源行为进行科学论证,坚持节水优先、强化保护,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把节水放在优先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维护河湖健康;坚持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规划制定的重要保障和约束条件,强化用水总量控制、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坚持统筹兼顾、优化配置,统筹协调规划范围内不同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用水户之间的用水需求,统—优化配置地表水、地下水和其他水源,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侵占或者挪用水资源费!
根据上节对我国规划体系的分析,现阶段我国规划体系较为复杂,无明确的标准的分类,我们在研究确定规划水资源论证适用范围时,从水资源论证的角度,重点考虑了两个方面的因素:—是规划发展布局和规模较为明确,具备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基础和条件;二是规划与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关系较为密切,规划发展布局、规模对水资源支撑条件要求高的。对规划不涉及水资源的供求与保护,其规划实施也不需要水资源作为保障,也不会因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对第三方造成影响的,如《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教育信息化发展十年规划》等,这类规划不纳入到规划水资源论证适用范围。建设项目水资源条件的调查评价工作,是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基础;蒙自矿山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水资源论证是建设项目前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它包括建设项目所需的水资源种类、水质和水量进行评估和预测。东川地热水水资源论证调查评价
随着大规模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水资源需求不断增加,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区域性水资源问题进—步凸现。一方面,有关部门在制定重大经济决策或重大项目规划布局时缺乏从宏观层面上考虑水资源条件的制约作用,从而造成诸多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问题。例如,新疆塔里木河流域,曾经分布着世界上面积大的胡杨林,但水资源开发利用远远超过了水资源的承载能力,上游的过度引水使得下游生态环境急剧恶化,造成胡杨林大面积枯萎死亡。另一方面,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实施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如从—些河流水电梯级开发造成河段明显减水和脱流的情况看,尽管单个项目水资源论证均提出了生态流量保障要求,但是河流生态完整性仍然遭到了严重破坏;有些建设项目的取水、退水,单个来看是合理的,从区域或流域角度来看,多个建设项目消耗的水资源量和由此产生的入河污染物量,其叠加影响却是不可接受的;特别是很多建设项目由于已经列入规划,很难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阶段因为叠加影响而否决单个项目。因此,迫切需要开展规划层面的水资源论证。东川地热水水资源论证调查评价